新順1730 第七十章 送禮的格局
更新:09-17 02:16 作者:望舒慕羲和 分類:軍事小說
道理能否說服別人,有時候不是靠有沒有道理,而是靠給多少錢行賄。
這一點上,菲利普斯從齊國公的態度上就能看出來,他在廣東貿易的時候沒少和當地的官員打交道。更新最快 電腦端::/
現在他該陳訴的已經陳訴完了,於是說道:「公爵大人,具體的事項,我會回去寫成書面的報告,送到你的衙門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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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意思也很明確,今天的事有些突然,我得回去準備送禮的禮物,到時候會一併送到你手裏。
齊國公懶洋洋地嗯了一聲,說道:「既如此,那你就回去好好『準備』吧。兩日之內送到我這。」
說罷,也沒有再多的表示,而是端起來了茶,舉而不動。
菲利普斯起身告辭,回到在天津暫時的住處後,頓時犯了難。
現在很清楚了,要行賄。
可是,怎麼行賄、用什麼行賄,他卻犯了難。
之前在廣東的時候,一般也就是和海關的人打打交道,那些人在順帝國內的官職都不高。
如今卻是主管順帝國外交部的公爵,該送多大的禮?
若只是考慮送多大的禮,這還好說一些,可是又不能直接送金銀。
公司有規定,有財務制度。
畢竟這是一個股份制的公司,送禮在招待費中,需要十七人委員會找會計審核的。
不能說送禮的人說送了多少就送了多少,要是說送禮一千兩,結果只送了三百兩,報了個一千兩的賬,那七百兩不就被私吞了嗎?
所以荷蘭東印度公司送禮是有講究的,按照慣例的海關賄賂有定例。
但新的,那是要「借」錢給收禮人,要讓收禮人寫借據的。
這就是一種變相的行賄,借出去也不用還。
可是……眼前這是一位帝國的公爵,菲利普斯對中國官員還是有些了解的。
不要說公爵,就算是節度使級別的官員,行賄的時候還要寫借據,在官員看來那就是一種侮辱!
送禮寫借條收據?得,這禮我也不要了,你拿回去吧。辦成事難,叫你辦不成事卻容易。
想到這,普利普斯不禁在心裏咒罵着鹿特丹人,如果不是鹿特丹人非要糾結賬目,也不會有這麼奇葩的規定,現在實在是難辦。
七省共和國的貿易公司,自然是數個省的商人合力辦的。
十七人委員會裏,八個人是阿姆斯特丹商會的,剩下的省分掉其餘八個,但是第十七個席位必須從除阿姆斯特丹商會外的人里選。
也就是不可能允許阿姆斯特丹擁有九票,從而使之獲得單方面的控制權。
鹿特丹如今拿到了第十七人,拿到之後的第一件事,就是拉着澤蘭、代爾夫特、侯恩、恩克霍伊增,以九對八的優勢,質疑「對華直接貿易的賬目」有問題,要求必須要把對華貿易的賬目公開。
包括行賄送禮,也必須要制定規範流程,以免阿姆斯特丹商會的人中飽私囊,超額報銷。
普利普斯是阿姆斯特丹商會的,他不想在這個風口浪尖上惹麻煩。
包括澤蘭在內的其餘商會最近對阿姆斯特丹商會的意見很大,普利普斯雖然自認為沒有私心,一切都是因為這場突發事件而儘可能保住對華貿易。
可外部問題好解決、內部問題難解決,如果處理不好可能會引爆蓄積在公司內部已久的諸多矛盾。
當初奧斯坦德公司與荷蘭爭茶葉貿易的時候,是阿姆斯特丹商會「力挽狂瀾」,派出了直航船直接前往廣東和福建,穩住了茶葉貿易。
所以阿姆斯特丹商會「自恃功高」,認為應該:公司出錢,阿姆斯特丹商會出人,自行其事,只按照公司要求的茶葉數量運回即可,至於到底帶了多少貨,那是阿姆斯特丹商會的事,和公司總部無關。
很顯然,這樣會給阿姆斯特丹帶來「小金庫」。
本來這件事很好解決,十七人里除了阿姆斯特丹的八人外,第二多的是澤蘭的四人。
只要把澤蘭拉過來,有錢兩家一起賺,保住十二人,為了制約阿姆斯特丹的第七十人也就沒什麼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