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順1730 第四三八章 巴達維亞新政(三)
更新:09-17 02:18 作者:望舒慕羲和 分類:軍事小說
看着眼前這些甲必丹、雷珍蘭等南洋的地頭蛇一個個如喪考妣的神色,劉鈺知道可能是用「茂陵」這個典故有點太嚇人了。
即便是冬天,這裏依舊很熱。現在這些人一個個跟霜打的茄子似的,更讓空氣顯得悶的難以呼吸,好半天這些人也不說話,劉鈺也實在沒辦法了,只好道:「你們不要緊張。外面不是說了嘛,約法三章第一條,便是之前的一切事,既往不咎。」
「朝廷要是想要你們的那點家產,約法三章不加第一條,不隨便辦你們嗎?」
「別人做事,還需得個名正言順。我這算是如同那句『臥榻之側豈容他人鼾睡』,直接也不跟你們繞圈子。就是不想讓你們這些地頭蛇還在南洋,也懶得去找一些冠冕堂皇的理由。就這麼簡單。」
連富光無奈道:「殿下、鯨侯,還請明示,朝廷到底準備怎麼辦?」
他們心裏沒底,主要是完全不清楚朝廷到底要幹什麼。
其實劉鈺非要處置他們,和他們當過荷蘭的甲必丹、雷珍蘭,基本無關。
在劉鈺看來,這也算不得什麼大事。
這和蒙元攻宋投降為官、亦或者後金成事剃髮上表不一樣。
爪哇怎麼也算不上自古以來,朝廷也確實沒統治過,甚至不管不問,在這種情況下讓他們有不從夷狄的氣節,實在是強人所難、雞蛋裏挑骨頭了。
之所以非要處置他們、遷走他們,既有朝廷內的需求,也有連富光等人自身的原因。
地頭蛇之類的理由,也就是說給連富光等人聽的罷了。
連富光等人,他們是巨富。
大順想要所謂的資本主義萌芽繼續發展壯大,當然需要巨富。
但是,連富光等人在爪哇、在巴達維亞,他們的投資方向、賺取利潤的方向,和劉鈺的需求完全不一樣。
連家是怎麼發達的?
靠着買賣「豬仔」,也就是華人奴工,拿了第一桶金。
得了第一桶金之後,一開始他是轉型幹了幾年種植園。要是一直干種植園,第一桶金的罪惡也就完全可以不提,干種植園也還行,實業嘛。
但隨着巴達維亞的衰落、荷蘭整體的勢弱、蔗糖危機等因素,連富光之後的主要收入,基本上是這麼幾部分:
包稅。其實也就類似於買官當縣長,一萬包稅,不賺兩萬,那便是沒本事。
印錢,主要就是城外華人內部流通的不值錢的鉛幣代幣。荷蘭人管得了巴達維亞,管不了巴達維亞城外,荷蘭東印度公司的銅子兒,一直到紅溪慘案之後,才逐漸在巴達維亞城外流通。
承包農村地區的香料收購。
放貸。
走私。
賣人。
賭場。
以及他爹當武直迷時候,利用武直迷濟貧院搞的強迫捐錢慈善搞了一筆。
有錢的巨富,不一定是資本主義萌芽的資本家。
在劉鈺看來,連富光肯定不算。
哪怕如連富光這樣的人,在爪哇開礦、辦種植園、買地搞稻米種植賣大米,劉鈺都絕對不會想着把他們遷走。
但他幹的這些行當,給他扣個資產階級的帽子,他還真不配戴。
如今大順既下了南洋,最起碼,包稅要取消、印錢那更是別想,走私、賣人這些,當然也不行。
其實他們留在南洋,也只能被迫轉型了,不可能再用以前的方式賺錢了。
不過,他們都完成了第一桶金的原始積累,至於怎麼積累的,那就不用細究了,既往不咎嘛。這個時代,第一桶金哪有多少乾淨的。
劉鈺是希望引導他們,將他們賺到的第一桶金,投到他希望這些人投的地方。
而在朝廷內部,或者說劉鈺說服皇帝的方向,朝中也有人逐漸認識到了民間資本的好處。
從最開始的以商控蒙,再到對日戰爭,再到蝦夷開發、鯨海移民,靠朝廷出錢搞強制移民,朝廷根本出不起這個錢。
就像是西域移民。
因為交通不便、資本無利可圖,只能是朝廷出錢移民。自從西域之戰結束,皇帝對移民到底要花多少錢,實在是有了個非常肉痛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