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順1730 第六零六章 南洋大開發(五)
更新:09-17 02:19 作者:望舒慕羲和 分類:軍事小說
「條件什麼的,那都好說。最起碼一條,到南洋幹活能吃飽,這還不夠?」
來收人的退役軍官給出了一個讓災民實際上並無法拒絕的條件。
此時的世界,在後世看來是極端魔幻的。
遙遠的地球的另一端,馬薩諸塞州的契約奴隸們,此時正在進行一場暴動,以抗議他們每天只能吃龍蝦。
以至於殖民地政府不得不出台政策,每周農場主不得給奴隸吃三次以上的龍蝦。
北龍蝦、南西瓜。
大洋之隔的這邊,大順這些並不是奴隸或者契約奴隸的良民百姓,卻在眼巴巴地盼着一碗救濟的粥,每個人的碗都不用洗,只是舔就能舔的乾乾淨淨。
劉鈺早就和那些商人說過,在大順招人去南洋,尤其是黃淮地區,根本不用考慮所謂的「趁災年」。
因為自從黃河南走之後,蘇北以及蘇南北部,幾乎每年都是災年。人們不會把太陽照常升起,作為一個「天賜良機」,只是作為一個必然的背景。
這裏的尷尬之處,就在於自發下南洋去不成、墾蒙闖關東又太遠,尷尬的位置使得這裏「多餘」人口,只有大批死亡這一個辦法。
這裏的爛傷疤,從宋朝開始到現在,歷朝歷代都沒有想着解決的。現在大順終於要開始解決這個問題,用的也是看起來頗為無情的手段。但現實就是這樣,大順一個黃淮百姓的命,真的沒有均價150兩的黑奴的一條腿值錢。
不過,饒是如此,人一旦吃飽了,總還需要一些夢想。
弗吉尼亞公司的種種經驗,大順這邊都是可以借鑑的。一起啃玉米南瓜的時候,都滿足;一旦有足夠的玉米南瓜了,公司也只能把地分掉,搞租賃收租來確保公司利潤。
最終還是要分一些土地作為「希望」的。
來收人的人販子便又講了講吃飽飯之後的一些待遇。
前三年是沒有工資的,前三年的工資就當抵船票和這三年的伙食費了。
三年之後,開始有工資。
但是伙食費還是要扣除的。
或者,可以選擇不扣伙食費,分一小塊土地,伙食自理,每天去上班賺工資。
前者算是僱工制。
後者其實就是變種的農奴制。
因為分到的小塊土地,只能保證基本的生存。
種點南瓜、紅薯、木薯之類的,保證餓不死。然後每天去種植園上班,賺錢用。
不得不說,干一行的人,思想都是相似的。導致了上百萬愛爾蘭人因土豆死亡的制度,他們並沒有學習過,只是無師自通。
這也是那些決定下南洋的人和劉鈺博弈的結果,他們認為純粹的工資制,工資最低要保證人餓不死,甚至還要保證他們家裏其餘人餓不死,這樣成本更高一些。
但如果分一小塊土地,讓他們自己解決伙食,但不可能依靠種地完成向自耕農轉變的積累,那麼各個種植園就連伙食費都免了。
這些人也能接受更低的工資,降低成本。
這麼多種植園,肯定是要有統一的監管法令的。
雙方博弈之下,劉鈺倒是不在乎,這些人的命運在他們自己手裏,先把他們運過去,日後自然會想辦法爭取自己利益的。
應該來說,這些種植園的生活,比起巴達維亞的甘蔗園糖廠,還是要好一些的。
畢竟那時候都是無居留許可證的,老闆會用去荷蘭人那舉報去服苦役,來嚇唬那些人接受最低工資。大順佔了南洋,鼓勵遷民,至少這一點上行不通。
而且,種植園模式,解決了「小農是一個個分散的土豆」的問題,成百上千人聚集在一起,一起勞作,想搞點什麼事情、傳播點什麼思想,也容易。
既是存着命運要靠自己斗出來的想法,劉鈺也沒有搞一些施捨或者賜予式的福利制度。
最終定下的條件,對這些投資者都相當有利。
包括每年的死亡指標,只要保證別太離譜就行。
把這些條件和阜寧縣令說了後,又拿出來了擬定的章程,白紙黑字的東西。
阜寧縣令一頁頁地把這些章程讀完,頷首道:「亦算是以工代賑了,這也是好事。這裏自宋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