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順1730 第一七二章 必然人走政息的改革
更新:09-17 02:15 作者:望舒慕羲和 分類:軍事小說
就像劉鈺平日裏給饅頭灌輸的,亦或者像是饅頭當初給杜鋒的妹妹說起的。
大順取消的賤籍、世奴,不是因為某個皇帝的善心,而是江南奴變前仆後繼的流血犧牲,使得舊制度無法繼續存在下去,不斷的起義導致統治成本增加。
大順把剷平王庸俗化、偶像化,弄成了一種默許的淫祀,也總算是沒有禁止,多少也算一種進步。
白雲航家鄉聽過的故事、在福建當縣令時親眼所見的永佃權。永佃權的普及,也和廢除賤籍、世奴其實也差不多。
雖然這個概念早在宋朝就已經出現,在明朝也已經有所發展,但真正讓永佃權在江南紮根的,還是因為甲申年的那場江南大起義。
江蘇、安徽、江西、福建……這幾個永佃權最普及的地方,也正是甲申年起義最兇猛的地方。
武器的批判講清楚了道理。
雖然說,當年一些地方的士紳,在滿清屠刀的幫助下,得意洋洋:「奴輩謂奴不當與天地同休,是則真奴語也。夫有天地,斯有君臣、有父子、有主僕。天地不變,則君臣、父子、主僕亦不變。主僕之義,天地同敞」。
但反抗終究是有意義的。
滿清的屠刀沒比過大順的屠刀,大量投身大順的世奴、佃戶、起義軍餘部,即便大順和江南士紳有所妥協,卻也沒有延續太過殘酷黑暗的政策,最起碼瓦解了江南的大地主莊園制。
除夜權、避諱這樣的明末扯淡東西,也予以廢除了。
還在安徽、江西、福建等地,搞了一波類似於「禁紅鬃烈馬」的蚊子獄。
抓了一批大地主詢問他們讓佃戶「避諱」是怎麼個意思?避諱只存在於君主和親人,佃戶非親人,搞避諱,您這是準備當皇帝?
大順是妥協的了,沒有在江南搞均田。
妥協的結果,就是在一些反抗最嚴重的的地方,默許了永佃權:既不均富戶的田,又適當地保證了佃戶的利益。
再加上江南地區資本主義萌芽的發展,使得一些「不得出售」的學田、祭田等產業開始永佃。
有叫田皮、田骨的;有叫田底、田面的;有叫大買、小買的,意思都差不多。
山東地區不是江南,萌芽沒有那麼茁壯,當年又處在抗清一線,遭受過太多屠殺,這裏的永佃制並未有太普及。
白雲航的意思,便是由州衙出面,強制永佃。
在不動「地主土地所有制」的前提下,適當改革,用一種類似於減租減息的方式,化解矛盾,同時也為他的攤丁入畝政策鋪路。
現在這個政策還未公佈,只有劉鈺等少數人知曉,只是完成了田畝清查。
白雲航不想搞什麼均田、井田,因為他知道這東西根本就是扯淡,現在根本行不通。
而且若是這麼搞,自己必死無疑。
但他又不想自己好容易想出的政策、好容易可以升官的政策,在執行的時候出現大問題。
按他的計算,如果能夠推行攤丁入畝,如果按照劉鈺保證的那樣開辦工商,自己這個文登州可以增加不少的稅收,這就是巨大的政績,也是自己將來升官的一大依仗。
雖然白雲航不敢像顏元那麼有想像力,想把地租降到40%,且三十年後讓佃戶擁有土地所有權。
但他卻折中了一下,保持原本的約55%左右的地租,略微下調到50%。
要求富戶把田分為田皮和田骨,富戶擁有所有權,佃戶擁有長久的使用權,以三十年為期。
衙門將作保,簽訂契約,保持原本的地租水平不變,略微下調,三十年內不得更改。
如果地主要賣地,那麼擁有永佃權的佃戶有優先權。
三十年內佃戶擁有對土地的絕對使用權,但佃戶需要自己出地畝稅。在廢除人丁稅後,田畝數和人口數曲線對照之下,以及略微下調的地租,使得永佃權佃戶所繳納的賦稅加地租,和以前基本持平。
後世有「三七五減租」,這個大概可以叫「五零減租」,把地租規定不得超過50%。
若能實行,不管本心如何,出於何等目的,也算是一大善政了。
除此之外,還請求劉鈺出一部分糧食,做倉本,嘗試在文登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