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順1730 第七十四章 復辟的代價(下)_頁3
更新:09-17 02:21 作者:望舒慕羲和 分類:軍事小說
生絲、黃麻等,正是出口的大頭;反過來,大順賣來的棉布鐵器等,也是進口的大頭。兩邊吃關稅,買賣越多,收入越多。
對大順在孟加拉激進的地權改革之後的前收稅官、將來的大地主而言,他們也就越發傾向於種棉花、改稻為桑。
如果不進行地權改革,那些收稅官只是收稅的,沒有對全部土地等生產資料的所有權,要瓦解孟加拉的舊基礎,也就比較麻煩。
靠西拉傑維繫上層,製造一個孟加拉上層的買辦政權,這個政權除了軍隊拉胯、外交沒有之外,剩下的也都可以五臟俱全。
靠那些大地主,搞定中下層,製造一個快速轉型、圈地種棉、驅趕小農的土地所有權基礎。
大順不可能在孟加拉推行大順的法律。
一方面,是和印度教教法、伊思蘭教法衝突過大。
另一方面,大順法律的所有制基礎,是承認地契和允許土地自由買賣的私有制,這和印度的水土嚴重不服。
別說印度了,就大順的法律的所有制基礎,放到朝鮮國都水土不服。因為朝鮮國現在還是類似於王田制的土地國有制和世家大族所有制,至少歷史上要在二十年之後,才會出現第一張被朝鮮國承認合法的私人土地買賣契約。
再說,也實無必要,大順想要的東西,只要這兩個改革在孟加拉完成,就都能拿到手。
而且大順在本土都玩不明白政權控制基層直接面向小農徵稅,在這邊更不想搞,畢竟大順已經半隻腳踏進了需要原材料和市場的工業革命階段,可以搞這種守土官長的模式了。
以及,大順不是英國,對印度的人力資源,毫無興趣。自己的都用不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