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順1730 第七三零章 修補者的絕望(中)
更新:09-17 02:20 作者:望舒慕羲和 分類:軍事小說
兩淮鹽政使說的這樁公案,一杆子打到了前朝萬曆四十幾年。
而這樁公案,其實就是大順鹽政改革的源頭。也就是兩淮鹽政使說的「當初是飲鴆止渴,但不飲不行」。
也算是兩淮鹽政使心態崩了的那種類似於信仰、理想和現實出現了巨大衝突之後的信仰近乎崩塌的來源。
大體就是,當時私鹽橫行,甚至於一些行鹽官,認為私鹽暢銷,利於百姓。
其實,這個單從道理上講,是真的難以反駁的。
不管是儒家的仁義道德。
還是劉鈺在歐洲那邊鼓吹為了開門的自由貿易理論。
都沒法反駁。
道理對不對?
太對了。
理論上,朝廷廢棄鹽稅、廢棄鹽鐵專營,全面的私有化、市場化,走私不再是走私,那麼私鹽也就不再是私鹽。
那麼,基本上按說就能推出來一個結論:鹽會降價。有利百姓。
道理好像是對的。
但現實不是完美道理運行下的世界。
也沒有一個無需考慮國防、賑災、水利、教育、政府運轉的完美世界。
這件事吧,其實就類似於英國的茶稅問題。
英國茶稅問題的解決方法,是增收窗戶稅彌補。大明廢掉鹽稅,能收明白窗戶稅?沒錢直接等死?
當時當地各地的一些行鹽官,是有大義加身的,所以有此大義,是真敢懟的一引官鹽都入不了管轄地的。
大義有沒有用?
有用。太有用了。
有用到私鹽販子也覺得,自己的事業是正義的,是有減輕百姓負擔這個大義在身的。
有用到查辦私鹽的底層官吏,面對私鹽販子的時候,內心也會先矮三分,覺得自己做的不對。
歷史上,這種心態從明末一直延續到18世紀初,以至於很多地方確實就是在心理上對私鹽販子矮一頭。
心理上先認為錯在自己、自己理虧。
這種心態非常好理解,而且屢見不鮮,久後亦多常見。
明確來說,就是意識形態層面徹底崩了。
這種事,不能誅心地去講,說是行鹽官一定是中飽私囊,收了私鹽販子的錢、沆瀣一氣狼狽為奸三七分成之類的。
雖然大部分確實是,但畢竟波士頓傾茶不也是開國之始、喜迎荷蘭入主倫敦削弱王權也是光榮革命嘛。
不能誅心,便可以假裝這就是萌芽意識的覺醒。
斷章取義地講,這都快進到古典自由派經濟學了,這不算的話,那什麼樣才算?
只不過,覺醒的下一步,應該是起兵摁着皇帝的腦袋立出大憲敢不同意就絞架伺候、鎮壓明末農民大起義吊死所有的農民起義軍屠盡所有破產小農、北伐韃虜。
結果三件事,一件都沒幹。
真就是爛泥扶不上牆,當不了統治階級。
在這個大背景下,大明應天府治中袁世振被扔出來出來整理兩淮鹽政,解決已久的問題。
鹽政崩壞,表面上看,是鹽引太多,鹽不夠,生產似乎不足。
這鹽引,其實有點類似於「國債」、「債券」,只不過朝廷是用鹽稅來還,這也很正常,歐洲各國這時候發國債也是用稅收什麼的做抵押。
只不過,兌付無力。
這是開國時候的胎里病,中央財政不足,治不了。
只能不斷「借貸」、「超發紙幣」,維繫生計。
加之藩王搞鹽引、豪族權貴搞鹽引、掛靠、入股、三百斤的引敢運三萬斤等等等等……
這個就非常好理解,雖然說明太祖當初說,任何人不得破壞鹽政,否則杖一百。但。
就不提後來皇帝帶着藩王自己違反,胡亂分鹽引之利,崩解國防動員體制。
就說仿佛劉鈺這樣級別的官員,找個白手套去弄鹽,手裏拿着三百斤的引,裝了三萬斤,報上後台名號,當地官員還能真管呀?
萬曆四十五年,一些商人手裏的鹽引,要兌付支取,可能都要排到他媽西曆1644年了。
前朝中央集權崩潰,管轄無力,民間的「商業氛圍」,極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