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迷 第27章 妮爺很有錢,妮爺要開公司(2/2,求推薦票,求月票)
「其實我一開始是想請你加入我組的樂隊,當主唱。」
中午,外賣送到了,大家一起來到外面的休息間,戴羽妮沒什麼架子,端起起一盒燒鴨腿飯,也學着兩個妹妹,盤腿坐在茶几前,準備乾飯。
「樂隊?主唱?」
楊謙有些疑惑,他之前以為戴羽妮說的談生意是專門搞網紅孵化的mcn機構想要簽他下來,結果戴羽妮好像不是這個意思。
「對啊,之前我當主唱的時候是唱搖滾的,不過風格沒定死,你要是想唱民謠也沒問題,現在很多音樂節都有民謠單元了。」
「不要覺得我這個樂隊是亂玩的啊,其實我組這個樂隊,也是有給大家開工資的,你如果當主唱的話,我可以給到你一個月三萬塊的工資。」
可能是怕楊謙誤會,戴羽妮還鄭重地給楊謙解釋一下。
「還有工資?」
楊謙對樂隊的了解不多,但在他印象中,樂隊應該都是一群人因為興趣愛好湊在一起租的表演團隊,除非很出名,不然都是苦哈哈。
怎麼還會有工資?
而且三萬塊應該還不錯了吧?
楊謙在荷城當一個小記者,轉正後一個月的工資才六千多……
「確實是有工資的,不過那是駐唱樂隊,在酒吧或者club裏面固定表演,而且也沒有說給固定工資,一般都是按場來算的吧?」
杜訊倒是比較了解這些,只是他那時候的市場行情跟現在的不一樣,他也不知道三萬塊多不多。
但問題是,杜訊不覺得楊謙有必要去加入一支樂隊,還要去酒吧駐唱,他都不是走這條路子的人。
當然,現在杜訊沒有當着戴羽妮的面跟楊謙直說,楊謙這麼聰明的人,應該有自己的判斷。
戴羽妮聽了杜訊的話後,也是贊同地點了點頭:
「是這樣,不過我樂隊跟其他的要去駐唱的樂隊不太一樣,我們基本上不出去駐唱,一般就是練習,為參加那些音樂節練習。如果是出去唱歌,那也是因為要鍛煉一下,去我幾個朋友開的酒吧或者livehouse,他們友情提供場地給我們表演一下。」
「那你這個樂隊沒收入來源啊,參加音樂節就算有一點出場費,那也沒多少錢吧?」
杜訊想不明白了,這樣情況,戴羽妮拿什麼給樂手們發工資?
「對啊,而且我們屬於外卡邀請的那種,所以基本上大家拿的都是基本工資,沒有出場費可以分。」
戴羽妮有些慚愧。
「這樣你還繼續做樂隊?自己掏的錢?」
「嗯,現在沒有繼續做了,我不是大四了嗎?要忙畢業論文。然後之前想找楊謙老師替我當主唱的,但那次去羊城沒遇到他,我沒辦法,就把樂隊解散了。兩年時間,包括工資、路費之類的,前前後後我往裏面貼了兩百萬吧……」
戴羽妮倒不是心疼這兩百萬,她更多的是覺得惋惜,因為兩百萬都沒砸出什麼水花來。
但這話聽在杜訊和楊謙的耳朵里,他們都有些哭笑不得。
真的是有錢啊!
花兩百萬就只是想做一個樂隊!
還不去駐場,不是純純的為愛發電是什麼?
「哎,涵涵,這個燒鴨腿飯很好吃啊!」
戴羽妮不在意自己兩百萬砸到了水裏,但吃了兩口燒鴨腿後,她驚喜地抬起頭來,跟剛才負責點外賣的楊詩涵比劃一下大拇指,好像這才是兩百萬一樣。
「對啊,上次杜哥點的,我也覺得好吃。」
楊詩涵越來越覺得這個女神姐姐很有趣了!
之前戴羽妮給她的第一印象就是高冷、富貴,現在富貴的形象還在,高冷卻早已蕩然無存——
剛才歐陽曉晴還止不住驚訝地拉她遠遠地指了指戴羽妮隨便撇在沙發上的包包,在手機上找出來給她看了,那包包就值十三萬!
然後現在又說拿了兩百萬組個樂隊玩玩……
就這麼有錢的一個女神姐姐,居然跟他們一起盤着腿坐在地板上吃盒飯,還為一個十幾塊錢的燒鴨飯大呼小叫,讚嘆不已!
前後的反差太大了!
「你們這裏的東西還挺好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