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回到1991年當首富 第一千九百二十六章 專題法制節目
更新:05-15 07:50 作者:二八大槓 分類:都市小說
測試廣告1 第一千九百二十六章 專題法制節目
為此,陳江海還特意讓法務部去聯繫了齊靜易。愛字閣 www.aizige.com
目的很簡單,陳江海要讓西江電視台,做一檔法制節目。
這個節目的內容很簡單,那就是把這件事情的前因後果,全部播出來。
要讓更多的老百姓知道,這裏面到底發生了什麼。
更為重要的是,陳江海想借節目,傳遞出一個觀念。
華夏是提倡言論自由的,但並不代表就可以造謠。
造謠是要負法律責任的,這是誰都不能逃避的。
法務部一直都在忙於收集證據。
證據收集齊了,他們想的就是直接上訴。
只要法院的裁決出來了,那麼對於秋海和陳江海的污衊,就能得到澄清了。
陳江海清楚的知道,現在網絡通訊還不發達,法務部這種想法,太天真了。
就算法院真的做出了裁決,沒有報道出來的話,知道的人也不會太多。
如此一來的話,法務部做了這麼多的努力,效果可能不會太好。
眼下最好的宣傳途徑,自然是電視台。
陳江海就是想通過電視台告訴所有的人,那些不良媒體和散播謠言的人,註定不會有什麼好下場。
秋海對於這樣的人,也是決不姑息的。
如今秋海跟西江電視台合作緊密,再加上西江電視台收視率越來越高,一旦這個節目播出去,肯定會有很多人看到。
效果自然是不必多說。
法務部在知到陳江海的意思後,也覺得這個一個好辦法。
他們相信這個節目播出後,肯定會有很多人觀看的。
知道這件事情的人越多,它帶來的影響就會越大。
到時候對於秋海和陳江海來說,澄清的效果就更好。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
違法亂紀的人,終究是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在華夏,誹謗和造謠情節嚴重的是,是要被判刑的。
構成侮辱誹謗罪的,可以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秋海法務部已經收集了不少的證據,一定要將這些壞人,繩之以法。
至於會判多久的話,要那就要看看法院那邊的判刑了。
不管怎麼樣,法務部相信這些人最終是逃脫不了法律的制裁。
這件事能夠通過電視台傳播出去的話,自然是最好的。
法律就是法律,誰違背了法律就要接受法律的制裁。
陳江海就是想通過這麼一件事情,告訴所有人,做人就應該遵守法律。
如果你有事實根據的話,那自然可以光明正大說出來。
但這一切,如果都是你憑空想像,胡編亂造的話,那秋海就會拿起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的權益。
相信經過這件事情後,媒體們在報道新聞的時候,也就不會那麼隨意了。
至於那些造謠者的話,陳江海也不打算放過他們。
他們做了這樣的事情,自然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希望經過這件事情後,能夠給他們一個深沉的教訓。
或者說,能夠給這一群人,一個深刻的教訓。
讓他們以後在做類似事情的時候,會好好的權衡一番。
法務部在上訴前,正帶着西江電視台的記者,在拍攝紀錄片。
關於這件事,西江電視台決定要進行了全程報道。
在此之前,齊靜易是想把超級女聲重新搬回舞台的。
龍江洪水已經過去了,是時候讓超級女聲的決賽繼續了。
後來陳江海找到他,讓他想錄製這麼一個節目。
齊靜易聽到這個建議後,立馬同意了下來。
這件事情現在關注的人實在是太多了,如果西江台能播出的話,肯定會有很多人觀看的。
超級女聲是娛樂節目,而這次的訪談節目,完全就是在普法了。
齊靜易這樣做,一來是為了給電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