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世祖 第608章 地方基層治理

更新:09-20 21:29 作者:飛天纜車 分類:軍事小說

    第608章 地方基層治理

    早在北宋時,中央集權腳步就大大加快,西方的三權分立算什麼,北宋直接就是五權分立。

    轉運司管財兼監察;提刑司負責司法刑獄;提舉常平司,負責常平茶、鹽公事掌常平倉及貸放、錢穀等事務;提舉學事司掌所屬州縣學校和教育行政。

    經略安撫司掌路所屬州縣的軍事。

    到了明朝,按察司、布政司、都指揮使司,分掌刑獄、民政、軍事。

    學政掌教育及科舉事。

    不過到了紹武朝,都指揮使司搖身一變,不再管轄軍戶,而是以總兵擔任,管理各府縣的巡防營。

    而巡撫,也徹底成了常職,督掌一省大小事務,真正的成為了一省之長。

    除此之外,除了在省一級進行四權分立外,縣府一級,也在有條不紊地進行拆分權力。

    如,通判一職由隨緣設而變為常設,掌管一縣刑獄司法,原本的司獄之吏,也歸其指揮,這是直接削弱了知縣的權力。

    而對於原本正八品的教諭,則一舉抬為從七品,掌管一縣的生員、教化,權力未增,但地位大漲,僅次於知縣。

    巡防營設營正,其人數三百至五百不等。

    而實質上,新政鋪開,作為常務副知縣,縣丞的權力也在變更,對於民政方面的發言權也在逐步擴大。

    顯然,他將會成為布政使那樣專署民政。

    知縣的權責,也漸漸變為拿總,而非直接管理。

    如此,在縣一級,就形成了知縣為首,縣丞、通判、教諭、營正四人為輔的縣衙中樞。

    縣、府、省,三級行政分權相差不離。

    也似乎是意識到了這種權力的變遷,鄭森對於知縣這個崗位有了更深的感悟。

    監督和拿總,成了他的工作,而像是之前所聘請的錢穀師爺,刑獄師爺,也漸漸沒了用處。

    也正是因為處於超然的地位,擺脫了繁瑣的民政,讓他更能有餘力面對那些士紳們。

    因為士紳們狹制知縣的手段,只有兩樣,錢糧以及人脈。


    錢糧如今由縣丞負責,他只負責監督。

    而人脈,他就更不怕,同科且不說,就是手中的密匣,就足以應付一切。

    「縣尊,這是內閣發下的聖旨……」

    這時,驛丞氣喘吁吁而來,親手交上了朝廷的政令。

    驛站,乃是大明建立的當時世界上最大的聯絡「通訊」系統,而這個系統則是由三部分組成:驛傳(信使)、急遞(快遞)和遞運(大貨運輸)。

    圍繞北京這個地方,這個龐大的網絡系統下共有1936個驛站,驛道總長143700里,總雇員超過了十萬。

    其相當於大明的脈絡,將北京的政令傳達至全國,雖說崇禎皇帝自廢自殘了一把,但紹武皇帝再次拿起。

    「聖旨?」鄭森一楞,旋即一觀,這才恍然:「終於來了。」

    驛丞滿心好奇,但卻不敢多問。

    擺在最上面的,則是關於執法部門的。

    只見其寫道,要求各縣、府,增設巡警司,專司執法一事。

    其主官為正八品,受到通判、知縣的雙重統轄,負責一縣的治安事宜。

    人數五十至五百不等,由各縣酌情招納。

    說白了,這是吃縣衙飯的,多大能耐招多少人,視財政情況而定。

    這是執法權的獨立,也是對於巡防營的補充。

    巡防營畢竟是軍隊,一些治安問題還得專人專治。

    至於後面的一篇,鄭森閱覽了數遍,思量多時,才有了決定。

    旋即,鄭森就召集縣丞、通判,六房書吏,商議起巡警司之事。

    十來個人擠得滿滿當當,對於鄭森這個年輕得不像話的縣尊,倒是多為尊敬。

    「黃冊之事,務必精確,對於各村寨決不能疏忽漏掉……」

    「各地坡塘,溝渠,要多加修繕……」

    聊了一些雜事,鄭森才翻出朝廷的諭旨。

    「這巡警司,按照朝廷的章程,縣城須有,各里、鄉鎮也設所,管轄本縣治安之事,你們覺得應該增添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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