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世祖 第九十二章鹽梟
更新:09-20 21:32 作者:飛天纜車 分類:軍事小說
說實話,開國不過二十年,夏完淳是很難相信官場已經蟻膻鼠腐,無可救藥。
畢竟在紹武初年,皇帝一邊提高俸祿,一邊揮舞起大棒,不斷派遣巡按去各省,不知多少貪官被拿下。
但他又一想,讀書人十年寒窗苦讀,除了懷揣濟世安民的理想外,最大的抱負莫過於光宗耀祖了。
而利用手中過期就廢的權力謀取錢財,這是再正常不過的舉措。
即使皇帝將收稅權全部攬在商稅司,但地方官員依舊有不少尋錢的地方。
原本是清水豆腐,換成了燒雞肥肉,官員們過慣了口,怎麼可能改過來?
但滄州的事,就是明證。
鐵板一塊的官場,抵制欽差大臣,如果說其中沒有什麼大料,根本就不可能。
顯然,滄州必然是有大桉的。
「你姐夫為官如何?」
「略顯迂腐,但卻情義不減。」
潘卓一口說道,臉上竟然浮現了一絲敬意。
其舉例道。
高德是理學出身的正統讀書人,二十餘年寒窗苦讀,三十歲高中同進士,旋即歷任為官。
他雖然專學朱子,但絕對不是空談心性的腐儒。
當年在山東聊城通判任上的時候,就從來不擺父母官的權威。
老百姓打官司,他不允許如狼似虎的皂隸去抓人。
如果是宗族相爭,找他們的族長;鄉里相爭,則找當地的長者,或者叫原被兩告自己相約而至,細訴曲直。
他的聽訟,全遵儒家道德感化為宗旨,苦口婆心的勸解。
常常有父子反目,兄弟相仇,打上了官司的,經他苦口婆心,反覆開導,往往數日之久,都會被勸得相擁而泣,和好如初。
他這完全符合儒家德法兼得的思想,故而受到器重,轉為知縣,成了坐堂官。
而做知縣的兩件大事:刑名、錢糧。
追錢糧稱為「比」;比期一到,不完就要打屁股。
所以,他遍翻古書遵循自認為的舊例,定了一種「掛比法」:
掛是掛名,到比期把欠糧的名字公告出來,等百姓自己來完,以一年為限。
比如說欠一石糧,可以按月分期來還。
同時找了欠糧的人來,這樣勸告:「錢糧是朝廷的國課,不是進我縣官的腰包。你們如果重視公事,完請錢糧,身心俱泰;我亦就可以安逸了。」
這個分期完糧的辦法,緩解了不少家庭拮据人的難題,更是對百姓的一種救急。
短短一年,聊城欠糧人數大減,活民無雙。
但卻惹得官吏的不滿。
因為糧稅分期,這些胥吏們也就不能上下其手,謀取暴利,放高利貸的人同樣不滿。
當然了,這是縣庫留存的錢,本來就是公使錢,知縣想怎麼用誰沒話講。
在紹武十六年年初的時候,出了一件事,有個姓夏的百姓,欠下兩年錢糧,自己答應分期完納,但一而再,再而三,說了話不算數。
高德也曾派人去查過,這姓夏的因為連年不幸,尊親相繼亡故,殯葬花費,鬧了很大的虧空;最後又遭疾病,弄成家破人亡的局面。
同時也沒有什麼比較優裕的親戚,可予以援手。論境況確是很困難,只是如果不責罰此人,無以對依限完納的百姓。
高德無可奈何,下令行杖。
「大老爺!」姓夏的再一次哀懇,「無論如何再寬我十天的期限,我一定湊足了錢來交代清楚。」
「到時候不交呢?」
「我不敢欺騙青天大老爺,只求大老爺寬限,到時候一定交。我已經想到法子,卻要幾天工夫去辦。」
看他神情誠懇,高德竟然大怒。
如果是尋常的官,有了結果,當然高興;再能抽出片刻工夫,把姓余的傳上堂來,說幾句嘉許的溫語,就算是能體恤民艱的好官。
但高德卻不是如此,他雖然比較迂腐,但卻不傻。
「你一定在作賊!」高德很生氣地拍着桌子:
「幾次比期,你分文沒有;我曉得你窮,也沒有親友可以幫忙。我問你,不是作賊去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