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最強野心家 第九十六章:黑山革新(三)職級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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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萬五千人要安置在黑山地域,即使有了公子康置換的康邑也是遠遠不夠,於是在布政司的安排下,又有十座新的鄉寨圍繞着石城邑和康邑兩座城鎮建了起來。筆神閣 bishenge.com
如今的黑山上人丁興旺,於正手下的地盤和人口擴大了整整一倍有餘,此刻他才有了些真正「大夫」的樣子。當然,因為他的技術和制度優勢,所呈現出來的戰力卻是遠在一般大夫之上的。
有了充足的人口,首先便要補充軍中所缺。之前在臨慮邑的攻城戰中,於正的兩千大軍死傷了足有四五百之眾,着實另他心疼不已。這次,在補上缺額的同時,於正又再擴招了一千人,湊足了三千常備軍勢。
還是跟之前一樣,經歷過戰火洗禮的一千五百人為正卒,享受正卒待遇,;新招的一千五百人則只能為輔兵,需要經過血與火的戰鬥後才能升為正卒,待遇上自然也略差些。
軍中軍制,「百人為一卒,五卒為一旅,五旅為一師」,三千常備軍便是一師六旅三十卒的編制。新晉升的二十三名「士人」,正好都可以留在軍中擔任卒長的職位。所以他們現在在官職上是「卒長」,爵位上是「下士」,可算是加官又進爵。
當然,加官進爵的也不只是他們,比如西門吉、渠仰、元銳等人身為部隊的軍官也有運籌和廝殺之功,此次也因軍功而晉升為了「中士」,擔任了五百隊的旅長之職,師長自然是由於正自己兼任。在軍隊上,他絕不會放權。
於正索性還給軍中職級做了硬性的規定,凡擔任百人隊「卒長」者,需有「下士」之爵,凡擔任五百人隊「旅長」者需有「中士」之爵,凡擔任「師長者」需有「上士」之爵。
因為戰爭頻繁,所以武官自然好升,因而於正麾下的「武士」是越來越多。
其實這個時候的「士」本來是不分文武的,即是「文士」也是「武士」,可或許是於正受後世影響的關係,卻是明顯給手下分了文武兩派,像本來也參與戰爭的計察等人卻是徹底退出了軍事指揮的行列。
如今武官升上去了,那轉職成文官的這些人怎麼辦呢,文武失衡可不是於正所樂見的局面。
於是於正幾番思索後,在年終考核條例的基礎上將政績與功勞掛鈎,重新制定了晉升條例。
像佈陣司這類的文官們,每年年底都會進行全年的政績評定,政績特別優秀者記為一等功,政績優秀者記為二等功,政績良好者記為三等功,政績合格者不記功,政績不合格者則記小過一次,累計三次不合格則作清退處理。如在任職其間有貪腐弊案者,記大過一次,直接清退,並交監察司法辦。
這套機制頗有些後世公務員的考核體系的樣子,能保證文官們也有合理的上升途徑,不會被武官們落在身後。
於正同樣也給文職做了硬性的規定,凡擔任「鄉宰」者,需有「下士」的爵位,凡擔任「邑宰」者,需有「中士」的爵位。再往上,管理幾個邑者為「縣宰」,需有「上士」爵位。
於正打算實行楚國的郡縣制這事已經在黑山的上層流傳開了,所以也沒必要再藏着掖着的必要。
如此文武職位與爵位皆有了相互對應的關係,此條例也被正式以文字的形式確立了下來,編成了《黑山文武職級條例》,給了文武眾人更明確的前進方向和目標。
然而整個晉升機制還面臨一個很大的問題,那就是不管是「文士」還是「武士」,很快就會面臨到升無可升的情況。畢竟於正只是一個「大夫」的職位,他最高只能分封「上士」、「中士」、「下士」的爵位,其中「上士」的封賞還要得到國君的同意和追認。
秦國商鞅變法後的二十等爵自然是極好的,可並不適用於僅僅只是「大夫」的於正。畢竟二十等爵中的第五級便是「大夫」爵了。
這無疑給於正提出了更大的挑戰,他的進步速度必須再加快些才行。
眾人皆得了封賞,卻有兩人的封賞另於正有些頭疼。
一是左濮,他軍前演武,陣斬狄將,此乃大功,當計為一等功勳,可以晉升到「中士」。但考慮到他的年齡,似乎不宜太早外放為一旅之長,而且他不懂管理章法不能服眾,不利於整個隊伍的統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