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廠被裁,我當凶宅試睡員 第67章 給了6萬
更新:03-14 14:20 作者:枕邊往事 分類:其他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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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不知道這個死鬼到底去哪了,可能今晚就去找墳地睡覺了吧。
我躺在床上,發現久久不能平復心情。
早晨起來,發現是周六,正好不用上班。
我去銀行取了六萬出來,包好後決定回老家一趟,把這些錢給我弟弟,順便看看我媽。
坐的高鐵到縣城裏,然後再轉了一趟汽車到鎮上,然後步行了半小時,才回到我那個村。
到村子老屋前,太陽已經基本要落山了。
我沒提前給我媽打電話說我要回來,她還在菜園子裏弄菜。
見我回來,我媽很高興,手都沒洗,起來拉着我趕緊往回走。
她邊走邊問我:「三瘦,怎麼你一個人回來的?小於呢?沒跟你一起回來?」
我媽還不知道我已經跟小於離婚了,此刻我也不想給她說,怕她擔心。
我笑着說:「媽,小於工作比較忙,走不開。」
我媽嘆氣說:「嗯,每次都說忙,現在的年輕人真不容易。也不知道這些老闆資本家們,一天這麼剝削幹什麼!」
這個話越說就會越深刻,跟我媽也沒必要再討論這個。
到家門口,沒見到我弟弟,我問:「金三刀幹嘛去了?」
金三刀是我弟弟的名字,也不知道我爸當年怎麼想的,取這麼一個俗不可耐的名字。
這名字,看似霸氣,其實真的像一介莽夫!
不過,我弟弟沒上大學,在農村混,三教九流的人都能混到一起,這名字也起了不少作用。
我媽說:「他去他那個老丈人家去了,說是跟着做活去了。」
我有些詫異說:「還是上次那個道士?」
我媽說:「是的。當着你弟弟的面,別說道士,他可把這個老丈人看得重得很呢,這不還沒結婚,就三天兩天跟着去幹活兒。」
聽我媽這話,她還是有些情緒的。但這也別怪她,我那個弟弟,比我小三歲,三十三歲了,在農村再不結婚就要打光棍了。現在好不容易要結婚,當然是經常跟老丈人家走動嘛。
我說:「他晚上要回來麼?」
我媽說:「一會就回來了。」
我媽話剛說完,我弟弟就騎着一輛半舊摩托車回來了。
我弟跟我沒啥好話說,見到我就一句不冷不熱的話,說:「回來了呀!」
也不怪他,當初我們倆前後上學,我一直很努力讀書,他一天不是偷雞就是摸狗,不是上房就是揭瓦,從不搞正事。
所以,我一路上學,最後考上大學進城上班。他初中沒讀完,就輟學在家,一天好吃懶做。
其實,他內心也有點不平衡,覺得我這麼多年上大學,也沒貼補下家裏父母,他一個人在家也相當於照顧了父母。
於是,他要結婚,便讓我媽問我要五萬元。
我直接掏出錢,遞給他說:「錢給你帶回來了,媽說需要五萬,我給你帶了六萬。」
我弟弟看了看錢,接過去就放在桌子上了,說:「哥,知道你很困難,這錢我先拿了,後面我還給你。」
他這說的也算句話,至少沒有拿錢了一句話不說。
至於今後還不還,我也沒指望。
我笑了笑,說:「今後的事再說吧。三刀,你那個媳婦來過咱家沒有?」
我媽也趕緊笑着說:「三瘦,這次你真是幫了弟弟大忙。」
我弟弟說:「來過。」
我們兄弟倆也就說了這幾句話,常年沒在一起,生份不少,再加上文化層次也不一樣,確實沒啥多說的。
晚上吃完飯,我問他:「聽媽說你最近在跟你老丈人做活兒,做些什麼事?」
他說:「通俗講,喪事一條龍全都搞。對了,哥,這行怪事多,給你說個蹊蹺事,我聽我一個初中同學說,他們村以前有個人死了,下葬後,在頭七時家屬發現屍體不翼而飛。」
這件事頓時讓我有些詫異,背後發涼。
這年頭,居然還有人死了屍體不見了這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