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案迷蹤 復仇的陷阱14
更新:01-18 07:01 作者:江山52 分類:懸疑小說
主審是顧大山副局長。文師閣 www.wenshige.com
顧大山看着對面坐在審訊椅上的章應平問:「章應平,你是律師,應該懂法,知道為什麼逮捕你吧?」
「是跟金明的死有關係吧?」章應平鎮靜地說。
「那你說,你跟金明的被害有沒有關係?」
「沒有關係。我既沒動手殺害他,也沒指使人殺害他。更沒參與殺害他。他的被殺,跟我沒有絲毫關係。」
「公安局不會無緣無故逮捕你,目前公安局查到的很多證據和疑點都指向你。我們就一條一條說說吧。」
「我洗耳恭聽。」
「第一條,在金明被害時,你就在案發現場。」
「我是被人騙到那裏的,有人打電話給我,說要我到金明的保安公司旁談我二姐死亡的線索。我不能不去。沒想到,這是給我設下的陷阱。這一點以前我已經做過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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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案發時間你就在現場附近,這不能不說是一個疑點。第二條,在現場發現了你的打火機,上面印有你的指紋。」
「這打火機是浴池發的。陷害我的人可能在浴池裏偷換了我的打火機。然後扔在現場,以陷害我。可以試想一下,如果我是兇手,會把沾有我指紋的東西遺留在現場嗎?這不是自己給自己找麻煩麼?」
「兇手作案時因為慌張,遺留下東西也是常有的。這個你當律師的應該知道。」
記錄員在主審旁邊仔細做着記錄。錄像設備也在進行審訊現場的錄像。
顧大山繼續發問:「第三條,案發現場留下的兇手腳印,鞋底紋跟你現在穿的鞋完全一樣。都是達夫尼的牌子。而且根據鞋印測出的身高、體重也與你基本相同。」
「陷害我的人有意穿上跟我一樣牌子,一樣大小的鞋子,而且他可能身高、體重跟我差不多。可以試想一下,如果我是兇手,我會還繼續穿着作案時的鞋子嗎?」
「也許你疏忽了,或認為警方不會懷疑你。第四條,案發當晚,金明請學校的人員吃飯,席間接了一個電話,說是張(章)律師打來的。是你吧?」
「陷害者可能冒充我打的電話。再說了,天下姓張或章的律師多了,不能說就是我吧?」
「第五條,被害人金明的手機里存有你的電話號碼,你卻說跟金明不熟悉,這不是自相矛盾嗎?」顧大山繼續說道。
「我確實跟金明不熟悉,至於他的電話里為什麼存有我的電話號碼,我想可能是陷害我的人搞的陰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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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條,你有殺害金明的動機。你二姐章應娟前幾天因為跟金明發生矛盾而上吊自殺。你可能為了給二姐報仇而謀殺了金明。」
「我是律師,懂法。我不會違法去做報私仇的事。再說了,我過去與章應娟關係也比較冷淡,我不會做為了她而去報復殺人的事。」
顧大山盯着章應平看了一會兒,說:「你是律師所的所長,確實很能狡辯。但我們警方也有我們的看法,這些看法來自我們搜集到的證據。我們認為根據這些證據構成的證據鏈,可以逮捕你了。你不服,可以向司法部門申訴。」
審訊完畢後,顧大山鬆了一口氣。上級要求一周內必須破案,現在可以交差了。
9
南山市公安局刑偵支隊隊長田春達接到了章應平的申訴信,並向局領導做了匯報。局領導研究過後對田春達說:「西平市最近發生的這件自殺後又有他殺的案子很複雜。還涉及到局領導兒子和刑偵大隊長的姐夫,關係交錯糾纏。為了更好地辦案,局領導班子研究決定,由你組成一個辦案小組,去西平市協助當地公安局辦案。這個案子影響很大,要儘快偵破結案。」
田春達表示馬上就帶人出發,一定儘快破案、結案。
到了西平市,田春達和幾個助手,全面聽取了當地刑偵部門和案件相關人員的報告。初步了解了案情。在同章應平的談話中,他提到一個新情況:「我最近反覆琢磨誰可能是陷害我的人。我想到了一個人,趙天。在案發當天我去金玉堂浴池洗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