聞櫻謝騫 499:有種畢業答辯的錯覺!
測試廣告1 聞櫻和雜誌、韓琴之間的官司是民事侵權案。大筆趣 m.dabiqu.com
雜誌刊登的「解約聲明」有違事實,韓琴在天涯論壇上的匿名言論,都侵犯了聞櫻的名譽權,鄭致和的訴求就是要求雜誌和韓琴停止侵害行為,恢復聞櫻即「逆流的魚」這個筆名的名譽,消除他們的不當行為帶來的惡劣影響,公開賠禮道歉,當然,還要有賠償。
口頭上的道歉輕飄飄不痛不癢,鄭致和才不接受呢。
只有讓對方出血肉痛,才能記住教訓。
鄒蔚君和謝騫、小鯢三人都申請了旁聽。
旁聽席上,還坐着一個五十多歲的男人,穿一身灰色西裝,瘦瘦小小的瞧着不起眼,聞櫻卻瞳孔巨震。
這就是上輩子領她入門的恩師!
——老師今天怎麼來了?
聞櫻恍恍惚惚,實在沒料到自己這麼個小案子會驚動恩師。
聞櫻很驚悚去看法官席,生怕今天的主審也是自己的老熟人,老師和師兄都在,再加個熟人,總有種今天是畢業答辯的錯覺。
幸好,法官席上是個陌生面孔。
瞧着比鄭致和還年輕的一個男法官。
……嘖,鄭師兄就是吃了長相早熟的虧。
韓琴看聞櫻那邊坐了那麼多人旁聽,和自己律師耳語了兩句,韓琴的律師申請清場——審判長沒同意,韓琴臉色不好。
這案子是蓉城當地法院受理的,韓琴的律師認為在蓉城打官司對雜誌和韓琴都非常不利,提出過「管轄權異議」,不過被法院駁回了。
這是一樁侵權案。
在蓉城能看見天涯上的爆料貼,在蓉城也能看見銷售的《愛格》七月刊,雜誌和韓琴的侵權行為不僅發生在魯省,蓉城法院當初能受理此案也是有依據的。
「管轄權異議」被駁回的太快了,韓琴的律師當即覺得不妙,告訴韓琴對方的律師很厲害。
這一場官司,韓琴的律師只有五成把握。
前提還得是小鯢不得作為證人出庭。
雜誌開除小鯢,就是為了這目的。
哪知小鯢又把雜誌和韓琴告了。
這是兩個案子,律師要先處理眼下這樁。
雙方各自陳訴,鄭致和要求雜誌和韓琴公開道歉,還要求賠償30萬精神損失費。
鄭致和看了聞櫻一眼,一臉嚴肅:「我的當事人是未成年人,是一名高中生,這件事帶給了她非常大的傷害,她還不滿十八歲,承受不了輿論暴力,她的創作生涯受到了影響,她的學業受到了影響,甚至是正常生活,這個年齡是人生觀,世界觀和價值觀塑造的關鍵期,現在承受的傷害可能會伴隨我的委託人一生!」
聞櫻太了解鄭致和風格了,立刻配合着做出了害怕的表情。
——啊,自己壓力真的很大,要不是有編輯和律師的鼓勵,都不敢上庭面對韓主編了。
聞櫻一點都不覺得自己無恥,她以前當律師時也會叮囑委託人要怎麼在法庭上表現。
法官是看證據的,可又不是全看證據,多多少少會帶點主觀情緒。
聞櫻現在是一個害怕韓主編,又要鼓起勇氣和韓主編對薄公堂的小委託人。
韓琴氣壞了,想吐血。
聞櫻才不會害怕她呢!
上回來蓉城,聞櫻父母都沒出現,全程都是聞櫻自己在談出版條件。
一個敢自己和成年人談合約的高中生,不管是聰明還是愚鈍,絕不會和「膽怯」扯上關係!
創作生涯受到了影響?
韓琴還真沒瞧出來哪裏受影響了,《少年偶像》在8月1日上市,韓琴還偷偷看了後半部分,質量不僅沒受影響降低,反而比在雜誌連載時更流暢。
謝騫也覺得鄭致和在信口開河。
《愛格》刊登解約聲明是七月刊,是在上學期期末考試之後。
聞櫻期末考試的排名是進步的,就算沒有進步,也絕不是因為韓琴……當然,出於聞櫻好朋友的立場,謝騫喜歡鄭律師的信口開河。
至少這件事鬧到要打官司,的確耽誤了聞櫻假期做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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