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叫我小兄弟,請叫我原告! 第一百零九章 我方認為不妥,但我方無證據!(第四章!求票!)
更新:05-03 23:01 作者:秦月漢時關 分類:都市小說
「無罪?」
「你這個律師,眼睛瞎了啊!」
「你心是黑的吧,怎麼能昧着良心說這種話!」
旁聽席上聽到辯方要做無罪辯護。
一個個都是非常憤怒的姿態。
直接對着丁莊強怒道。
畢竟這是擺在眼前的事。
而且各方面證據都明確指向對方。
你做無罪辯護這不是在噁心人嗎?
「無罪?」
蘇凡整個人也十分詫異。
這律師瘋了吧?
還是說費湘紅母子瘋了。
這種情況下不是應該考慮減刑嗎?
她們該不會以為高雙雙死了,自己這波死不認罪有用吧?
蘇凡以本場案件的受害者出席,此時坐在公訴人旁邊,他大感震驚。
「安靜,安靜,大家安靜!」
法官此刻開口道。
現場群起憤昂的旁聽這才安靜了下來,但仍是感覺被噁心了一陣。
「那現在請辯方律師提出陳辭。」
現場安靜了下來,只見到此刻的法官對着開口道。
「各位,控方律師認為本案我的兩位當事人證據確鑿,並提出故意傷害罪、強制猥褻罪、敲詐勒索罪、誹謗罪、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非法拘禁罪、妨礙公務罪、捏造事實誣告陷害罪等八項罪名,但我方認為不妥。」
只見到丁莊強硬着頭皮開口道。
後悔。
當初為毛要接這個單子。
這單之後他不但要被業界鄙視,怕還得被人用唾沫星子淹死。
說實話,對方證據確鑿,這種罪名你別說把制定法律的那個叫來了,你就算把天王老子叫來也辯護不了無罪啊!
「請辯方律師提交證據。」
法官開口道。
旁聽席位上,眾人也都非常好奇。
對方能拿出什麼證據出來。
而高雙雙的母親更是直勾勾的盯着丁莊強。
那個黑盒子裏的視頻她看了。
強行撐着身子看完,結束之後直接暈厥了過去。
她至今想不通,女兒生前在遭遇那些非人折磨的時候,她究竟是怎麼樣忍受下來的。
當狗一樣關在籠子裏!
毆打!
虐待!
她現在甚至都不敢閉上眼睛。
因為一閉上,就會想起自己女兒的笑臉和那些非人折磨的畫面。
「我方……無證據。」
丁莊強苦笑着開口道。
這種事他哪去找證據。
真像費湘紅所說的,整個假人證過來。
證明那天晚上確實是蘇凡推下去的?
關鍵警方有母子二人的錄音啊。
並且形成了完整的證據鏈。
你咋個推翻?
做這些是會把他給送進去的。
還三百萬到手給你一百萬呢。
幸好提前收了十二萬多。
要不然這波可能虧大發。
「法官先生,雖然我們沒有證據,但我們母子是冤枉,而且控訴的這些罪名也子虛烏有,敲詐勒索三百萬是因為他推我兒子下河!至於那些什麼虐待之類的更是離譜,他們就是正常的情侶關係,性癖罷了。」
只見到此刻被告席戴着手銬的費湘紅開口道。
被關了好多天。
她此刻人也瘦削了不少。
但她忍受不了被關十幾年二十幾年。
所以她還是決定為自己和兒子做無罪辯護。
一旦成功了,就是無罪釋放。
失敗了那就上訴!
她也了解過,庭審是可以有一審二審的。
反正她不能坐牢。
更不能坐那麼長時間的牢!
「做無罪辯護?無證據?」
在場的眾人有些懵。
「??」
蘇凡也滿頭是問號。
這律師路子挺野。
是奔着重判去的吧。
辯方律師丁莊強聽到這話,只能默默的看着。
法官要是信你還真有鬼了。
說真的,要是對方積極點,至少這麼多項罪名他還是有機會幫對方減輕刑罰的。
結果非要這樣弄出一個笑話,他能咋辦。
法律不是兒戲。
不過雖然荒謬。
但這一場庭審還是持續了四個多小時,中間還伴隨着一次休庭。
下午三點。
「經過原告被告雙方檢舉提證以及辯護陳訴,我和陪審團經過充分的討論之後根據事實情況給本案做出如下判決。」
所有人此時全體起立。
「被告人費湘紅,女,48歲。
1、敲詐勒索300萬事實清晰證據充分,根據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規定,敲詐勒索數額巨大且為犯罪集團主犯不知悔改並造成惡劣影響,以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20年。
2、為獲得賠款,以暴力及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根據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規定,犯誹謗罪且情節嚴重,判處有期徒刑3年。
3、拿着醫院的傷情鑑定過來報故意傷害假案企圖讓他人受到刑懲,根據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條的規定,犯誣告陷害罪,且情節嚴重,判處有期徒刑1年。
4、毆打他人至耳膜穿孔、輕微腦震盪犯造成輕傷,根據刑法規定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賠償11萬元。
5、拒捕,妨礙公檢人員執法,根據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規定犯妨礙公務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
五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