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門神醫在都市 第五十四章 你沒試過怎麼知道我不行?
「好!開庭好啊!你來我家更好!我去買菜,親自下廚給你做幾道拿手好菜,保准你吃了這頓還想下頓。伏魔府 m.fumofu.com」
周博心情愉悅的掛了電話,鎖好門就去了超市。
周博自幼隨師父在深山老林里生活,稍大幾歲又隨師父四處遊歷行醫,吃過的山珍海味數之不盡。
師父還是個超級吃貨,為此周博也被逼出了一手好廚藝,尤其是藥膳。
既然決定要泡陶思柔,周博便想着將最好的給她,包括美味的大餐和調理身體的藥膳。
去超市的途中,周博又想起了鄭雯雯。
難怪那死女人轉了性似的肯花錢購買專利,原來是馬上要開庭了啊!
寶寧藥業侵權是不爭的事實,一旦法院開庭審理,他們必然敗訴。
不能再生產和銷售五味酒,對寶寧藥業來說是毀滅性的打擊,損失無法估量。
周博希望那一天能早點到來,到時候就是鄭家的末日。
從超市里精挑細選了些食材,周博又從醫館裏拿了幾味藥材,這才回到家裏開始忙碌起來。
煮、燉、煎、炒、燜,周博做了滿滿一桌色香味俱全的美味佳肴。
陶思柔如約而至,一進屋就聞到了濃郁的飯菜香,笑着贊道:「行啊,我的周大廚!」
「男人不能說不行,快洗手吃飯吧,工作的事情吃完再聊。」
陶思柔笑罵着瞥了周博一眼,說出很有歧義的話,「我還以為你不行呢!」
「你沒試過怎麼知道我不行?」周博一臉猥瑣的笑道。
陶思柔這才意識到自己的話有歧義,瞬間羞紅了臉,嗔道:「狗嘴裏吐不出象牙。」
反鎖上洗手間的門,陶思柔想起昨晚在這過夜,周博卻沒有趁她酒醉佔便宜,心生疑惑:難道他真的不行?
不過很快,她就否定了自己的猜測,周博是神醫,還懂養生之道,怎麼可能不行?
越想越是羞臊,陶思柔感到臉上火辣辣的燙,看着鏡中滿臉羞紅的自己,喃喃自語道:「陶思柔啊陶思柔,你胡思亂想什麼呢!」
抄了把涼水洗臉,陶思柔緩了好一會兒,才走出洗手間。
「怎麼那麼久?快過來坐。」
周博隨口問着,很紳士的替陶思柔拉開椅子。
「女人上洗手間久點怎麼了?要你管?」
陶思柔俏皮的瞪了周博一眼,坐下後很禮貌的道謝,「謝謝!」
由於晚上要開車回家,陶思柔沒敢再喝酒,周博也沒有勉強,他自己平時也沒有喝酒的習慣。
倆人就像一對小夫妻似的,隔着餐桌對面而坐,吃着聊着,氣氛非常輕鬆溫馨。
餐後,陶思柔自主請纓,幫周博收拾餐桌,刷碗洗鍋。
看着她忙碌的倩影,周博不由的會心一笑,對未來生活充滿了憧憬:若是真能與她做一對夫妻,過着平淡而又幸福的生活,那該多好啊!
周博泡了兩杯茶,待陶思柔走出廚房,倆人又坐到陽台上,品茗的同時開始聊起正事。
陶思柔率先說道:「你今天坑了她一千萬,小心她告你,到時候說不定你還要還回去!」
周博接過話茬道:「嗯,我想過這個問題,這一千萬我說成是她購買配方專利授權的訂金,預收訂金不違法。
如果真的要還回去,那就拖一拖,反正要讓她不好受!」
「你看你笑的跟狐狸似的,跟你走太近,我還真擔心哪天被你賣了,還得幫你數錢。」
「我即使把自己賣了,也捨不得賣你啊,如果你想把自己賣給我,開個價吧!」
陶思柔突然笑着問道:「周博,你不是喜歡我,想追求我啊?」
「啊?」
周博完全沒料到陶思柔會這麼直接的問出這樣的問題,驚訝之餘,隨即一臉認真地道:
「說真的,你是我見過最美的女人,愛美之心人皆有知,我喜歡你實屬正常,你要充分相信自己的魅力。」
頓了頓,他話鋒一轉,「但是,我沒想過要追求你。」
先是被周博誇讚,陶思柔心裏美滋滋的,卻不料他話鋒一轉,竟然說沒想過要追求她,心底頓時失落起來。
卻不料,周博的話鋒再轉,繼續說道:「我是個粗人,追求這等高雅的詞聽着不習慣,我想泡你,真的。」
大起大落的太快,陶思柔感覺自己的心臟都快出來了。
她瞪了周博一眼,正色道:「如果你想追求我,那就必須努力,等你有一百億的時候,我就答應和你交往。」
「啊?一百億啊!那豈不是要賺到頭髮白了,牙齒掉光了。」
周博驚呼出聲,一臉的苦逼相。
陶思柔莞爾,道:「你讓我相信自己的魅力,那你也要相信自己的能力啊!
賺一百億對普通人來說估計是天方夜譚。但你並不是普通人,只要你肯努力,想賺一百億並不難。
我不是貪財,以我們陶家的財力,一百億不是沒有,兩百三百億也能拿出來!」
周博打斷陶思柔的話,「理解,你是怕將來我倆真的走到一起了,有人罵我配不上你,罵我是吃軟飯的小白臉。」
陶思柔微微點頭,「是,也不全是,我更希望你能有個打拼的方向和動力,不聊這個了,說正事。」
陶思柔話鋒一轉,有些頭痛地道:「馬上就要開庭了,我相信寶寧肯定會想盡一切辦法拖延時間。
在法院宣判生效之前,他們依然能夠生產和銷售五味酒,這場官司將會是場持久戰,少說也要打個一年半載,甚至更久。」
「啊?要那麼久?他們侵權是鐵板釘釘的事,開庭一審不就完了?我從沒和人打過官司,具體的不太懂,你給詳細說說,我們一起想辦法。」
拖個一年半載實在太久了,周博恨不能立馬看到寶寧藥業倒閉破產。
陶思柔喝了一口茶,開始給周博講解一些法律常識,及民事官司的相關知識。
侵權案屬民事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