夢回大明春 096【京郊賊亂】
從中午一直耍到傍晚,才終於散場離席。
住城外的,必須趕在關閉城門前出去。住城內的,也必須在天黑前回到住處,否則就要違反宵禁政策。
李倌人前後唱了八首歌,陪眾士子宴飲三個時辰,常倫為此支付十兩銀子。
這十兩銀子,包括酒菜費用,還要分些給伴奏樂隊,又要上交一部分給青樓,李倌人頂多能夠分到二兩。
是不是覺得很便宜?
二兩而已,還不夠雲南鄉試時,在青雲街租一間普通民房。
但以此時北京的物價來算,二兩銀子,能買一百多斤豬肉。南京的物價更便宜,可買豬肉兩百斤左右。而在貴陽和昆明,可買豬肉至少三百斤!
前些日子,從褚六爺那裏弄來的財貨,王淵分到現銀一百四十五兩,可在北京買到一萬一千多斤豬肉。
這樣換算,就知道是何等巨款。
明代物價攀升,那得等到嘉靖末年,正德年間還是很便宜的。
像李倌人這種京城名伎,一個月收入至少二十兩,只要青樓願意放人,她們攢錢三五年就能為自己贖身。
金罍若想給李倌人贖身,根本不是銀子的事情。
一來必須青樓的老闆點頭,二來必須獲得李倌人認可。
名妓與才子的美好愛情,只停留於戲曲當中,現實往往更加殘酷。
或許剛開始幾年,名妓被才子納為小妾,彼此之間還能恩愛有加。但等到名妓年老色衰,或者才子失去新鮮感,很大概率要被棄之如履。
因此,名妓們即便遇到心儀的才子,即便才子對自己真心實意,也不會輕易答應贖身為妾。
前輩們的境遇太淒涼,後輩們自然要引以為戒。許多時候,名妓就算深愛一個才子,也只陪對方風花雪月數年,而且還得照價付銀子才行。
當天晚上,一些士子選擇就此離開,一些士子選擇留在聚賢樓過夜。
李倌人照例是不陪宿的,她賣藝不賣身。只有兩種情況例外,一是她確實喜歡那個客人,二是客人來頭太大無法拒絕。
比如王淵,以一首《臨江仙》獲得李倌人欽慕,他今晚若想留下,只要給足了銀子,便能與李倌人共度良宵。
至於金罍這種才子,必須展開追求攻勢。隔三差五花錢來聽歌,花錢讓李倌人陪酒,還要展現自己的才華和真心,大概兩三個月就能做入幕之賓。
而普通商人,若無權貴背景,那就非常抱歉了。花錢請李倌人唱歌陪酒可以,陪宿則純屬痴心妄想,砸再多銀子都不可能。
因為青樓做的是長久生意,名伎也需要積攢口碑和身價,吊胃口可以提升逼格啊。最頂級的名伎,便到了三四十歲,純靠技藝和名頭,亦能讓富商顯貴們趨之若鶩。
金罍走出聚賢樓,一步三回頭,明顯已經陷進去了。
「怎麼,還留戀不想走?」王淵笑問。
金罍不再害羞,厚着臉皮說:「餘音繞樑,三日不絕,片刻之間怎能不留戀。」
常倫提醒道:「伯器兄,玩玩可以,切莫沉迷其中。這位李倌人還算品性端正,你若真對她有意,花兩三個月時間去追求,再給她贖身、納她為妾即可。若是三個月還不能打動芳心,不願為了你而從良,那就絕對不能再碰,因為她會讓你荒廢好幾年光陰!」
「明卿兄說笑了,我沒有那個意思,只是欣賞李倌人的歌聲而已。」金罍打死都不承認。
山西監生袁繼芳大笑:「哈哈,我等明白,金兄勿須解釋太多。」
一路上,眾士子談論着李倌人的唱腔,又一路唱着小曲兒各自散去。
士子唱小曲兒,並非什麼丟臉的事情,別像唐伯虎那樣整天鑽窯子就行。
既被稱為「時尚小令」,自是風靡全階層的,《萬曆野獲編》就描述了小曲的流行情況:「不問南北,不問男女,不問老幼良賤,人人習之,亦人人喜聽之,以至刊布成集,舉世傳誦,沁人心腑。」
當然,小曲又被稱為俗曲,官方正規場合不允許出現。
金罍乃是才子,精通詞曲,那他就必然精通音律。直到出了崇文門,金罍都還在念叨:「北京之曲,果真大異於南京之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