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命運之抉擇 明朝稅賦制度
更新:11-04 20:45 作者:東方奇俠 分類:軍事小說
明末三餉向來被評價為亡國之舉,這已經是所有人的共識。
簡單的看,萬曆初年張居正主持朝政時候,是明帝國經濟狀況最好的時代,當時戶部太倉庫歲收入四百萬兩白銀,號稱國庫充溢。而到崇禎年間,三餉加派多達每年近兩千萬兩白銀,可想可知耗盡國力。
然而,明政府不是不知道加派的危害,只是確有迫不得已的地方。
《明史食貨志》記載:
御史赫晉亦言:「萬曆末年,合九邊餉止二百八十萬。今加派遼餉七百三十餘萬。自古有一年而括二千萬以輸京師,又括京師二千萬以輸邊者乎?」疏語雖切直,而時事危急,不能從也。
明末天災人禍、內憂外患不絕,帝國財政入不敷出,無力籌備軍餉組建軍隊,又不能任蠻夷、流寇**國家而置之不理,於是不得不徵收巨額賦稅,卻又將良善百姓逼上造反之路。為禦敵入侵而加派,因加派而逼民為寇,要蕩寇又得加派,於是惡性循環,乃至亡國。
但明末這種加派和平亂兩難的局面,究竟應該怎樣妥善解決呢?
對此,孟森先生說:夫古禮家之說,年不順成,天地祖宗可以殺禮,社稷神詆可以變置。古者神權最重,而救國只有奪典禮,而不聞可以剝民生。臥薪嘗膽,乃有國者自處於極苦,與軍民同其生活,自能盡全國之人力物力以度此難關。
孟森先生的這種意見代表了傳統史觀的看法,雖然合情,卻未必合理。
明帝國戶部正常歲收入不過四、五百萬兩白銀,皇帝個人收入金花銀不過一百萬兩白銀,在支出京師宮廷日常開銷、武將薪酬等等必要費用後,只要節省,就能解決遼東邊防所需每年上千萬兩白銀的問題嗎?
顯而易見,三餉深深的加重了人民的負擔,但在明末時期賦稅最重的是在長江三角洲一代,為什麼期賦稅最重的地區沒有造反起義呢?
仔細想來,其實關於三餉以及相關的明代財政稅收我們還有很多問題沒搞清楚。三餉究竟佔到明帝國田賦總收入的多少?三餉攤入田賦的是多少?三餉怎樣分配給各個地區?明代真實的財政總收入是多少,明末軍事費用的總支出是多少?明帝國的財政結構是怎樣的?
了解這些以後,我們才能做出判斷:明末三餉是否過分重到民眾不可接受?明帝國是否能夠在不徵收三餉的情況下打贏國外國內戰爭?
2.三餉的計算
遼餉,徵收於萬曆四十六年遼東戰爭,總共為一千零二十九萬九千六百零二兩。《明史食貨志》記載:「戶部尚書李汝華乃援征倭、播例,畝加三厘五毫,天下之賦增二百萬有奇。明年復加三厘五毫。明年,以兵工二部請,復加二厘。通前後九厘,增賦五百二十萬,遂為定額。」崇禎四年,「乃於九厘之畝復征三厘,共增賦稅百六十五萬四千有奇。」
剿餉,徵收於崇禎十年,共二百八十萬兩。《明史》記載:主要來源於「因糧」(畝輸六合,石折銀八錢,歲得銀百九十二萬九千有奇)、「溢地」(歲得銀四十萬六千有奇)、「事例」、「驛遞」(前此郵驛裁省之銀,以二十萬充餉)。
剿餉,徵收於崇禎十二年結束。
練餉,徵收於崇禎十二年。合計七百三十餘萬兩。《明史》記載:主要包括田賦(大江南北地狹糧重,乃照地畝,每畝加一分,共四百八十一萬一千八百餘兩)。以及賦役(七十萬)、兵部所裁站銀(五十萬)、關稅(二十萬)、鹽課(四十萬)、契稅(二十四萬)、賬罰(二十萬)、典稅(三萬)、公費節約(一萬),雜稅合之二百七十八萬。
三餉同時徵收時加起來大概有二千一百萬兩白銀。
我們主要討論的加派中最大的項目——田賦。
明政府採用的是萬曆六年會計錄所額定的田畝數,共七百多萬頃(折算七億畝,即七千萬畝),然後在此基礎上進行加派。
遼餉加派計算
序號田地基數(萬畝)加派率計算加派銀(萬兩)實際加派銀(萬兩)偏差率說明
170000.035245
2000.82萬曆四十六年加派
270000.035245
2000.82萬曆四十七年加派
370000.021401
200.86萬曆四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