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牌主持 第398章 我真的很想笑_頁2
好意思判的重就讓被害家屬把他打殘廢!讓他終身趴在地上免得以後再犯罪!」
「這特麼混蛋法官!有種把你家地址給我,我讓小偷偷你家去,順帶把你孩子偷出來摔進三米的地下室!」
「看了這個,就知道為什麼現在拐賣兒童犯罪這麼猖獗!才判兩年多?入室盜竊居然才幾個月?今後強殲犯、縱火犯、殺人犯是不是也可以用喝多了做藉口來減輕懲罰?」
「兩年六個月,八個月……哎,這次是被發現啦才把小孩扔到地下室,如果沒被發現又是一個販賣小孩的案例,以後都去犯罪吧!反正就是喝多啦,反正都是犯罪的成本這麼低……」
「真特麼輕!一個入室盜竊,一個拐賣兒童,一個故意傷害罪,加一起才判三年!什麼意思嘛!這都可以已經是情節嚴重的入室盜竊了,最低都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吧!然後還有故意殺人罪!」
「顱腦損傷、腦震盪、多處軟組織挫傷、骨折。傷人無罪?」
「法官的思路精奇,不可理解,盜竊嬰兒判刑畸輕也就算了,三米高把嬰兒扔下,受傷嚴重,這種極度惡劣的故意傷害情節怎麼能視而不見?要是嚴重點就是條人命啊!」
……
「下面我們再來看一條新聞。」
「一輛小車前段時間在某縣發生翻車事故,車上五人中,司機和一位後排乘客不幸當場身亡。縣交警處理了這起事故,可接下來卻發生了一件讓死者家屬寒心又憤怒的事情。」
「死者家屬來到相距不到一百公里的事發縣境內,想要運回遺體,沒想到竟然被索要一萬五千元,第二天更漲價到一萬六千八百元,不給錢就不給遺體,而且還不開任何票據。是誰在收取這天價運屍費?又是誰在挾屍要價,把遇難者的遺體當做籌碼呢?」
「李先生的岳母伍女士搭乘當地居民的私家小車,一行五人前往某市旅遊,小車行駛到某縣時意外衝下山坡,司機和伍女士當場身亡,另外三人不同程度受傷。經過縣交警大隊協商處理,司機家屬願意賠償伍女士家人八萬五千元。隨後,死者家屬來到某縣,想要取回遇難司機和伍女士的遺體。」
「一名自稱是某縣殯儀館的男子聲稱,死者雙方家屬必須拿出一萬五千元來,才能將遺體運走,據說這些錢是遺體運費,不但一分錢都不能少,還不開發票。死者家屬發現,他們聯繫家鄉的車輛到某縣接運兩具遺體,來回的總費用才三千元,縣殯葬館卻開口要價一萬五千元,相當於每人要七千五百元,這讓死者家屬覺得無法接受。」
「但不給錢,對方就不給遺體,無奈之下,家屬決定妥協,來到了縣殯儀館,想要交錢領走遺體,沒想到情況又變了。頭一天要價一萬五千元,時隔一天又漲價到一萬六千八百元!好傢夥!這錢到底是怎麼算出來的呢?」
「家屬提出要查看費用清單,沒想到這名男子更是囂張狂妄,沒有火化也要收火化費,就算不運輸也要收運輸費!而且還不開任何收據發票,這名男子到底是什麼來路?為什麼可以挾持遺體漫天要價?」
「這不是亂收費嗎?遺體明明沒有火化哪來的火化費呢?這擺明就是仗着遺體在他手中就獅子大開口,不僅火化費亂收,其他的所謂費用明細,其實也是隨心所欲開價。這男子表示,如果每具遺體不交這八千四百元,就別想把遺體運出去!而且聲稱不開任何票據讓你沒法舉報!」
「認為,這就是公然的敲詐勒索!對剛剛痛失親人的家屬來說,無疑是趁火打劫。但家屬也沒有任何辦法,無奈支付了一萬六千八百元,這名男子隨後打開縣公安局法醫解剖室,將遺體抬上擔架,放進這輛麵包車裏,讓逝者能得以返鄉。」
「明目張胆的亂收費,真是狂妄至極!經過初步清算,整個運送遺體過程所發生的費用每人最多只有兩千元,兩具加起來四千元到頂了,男子收取的一萬六千八百元,超過了收費標準的四倍!那麼,這名控制遺體的男子到底是誰?」
「當進行調查的時候,縣殯儀館表示,這名男子不是殯儀館的工作人員,車子也不是殯儀館車輛。那麼,男子怎麼會有法醫解剖室的鑰匙,怎麼能夠控制兩具遺體呢?」
「人員去到了殯儀館的管理部門,縣民政局進行了採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