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虛擬現實遊戲公司總裁 第二十四章 簽合同不是請客吃飯
更新:09-10 00:58 作者:惡魔鋼筆 分類:科幻小說
商業談判歷來就是一件艱苦卓絕的事情。商業合同的制定更是錙銖必較,分毫必爭,嚴格而繁複,卻容不下一丁點的模稜兩可。
但好在5200元一小時的法律諮詢費沒有白花,這位陸採薇律師的專業技術十分過硬。一路和企鵝公司法務部的七名骨幹奮戰到晚上8點多,把合同的大致條款都確認了下來。剩下的都是細枝末節,以後慢慢再談就是了。
這次制定的是李昂之前提出的遊戲代理合同。
遊戲代理合同有很多種,一種是代理權買斷,一年給多少錢或者三年給多少錢之類,買斷之後,遊戲賺多少錢就和那些開發公司沒什麼關係了。第二種的買斷加分成,不僅僅需要花錢購買代理權,還需要每年按照營收分給遊戲開發公司一定數額的利潤。
當然,能達成這種合同的,自然都是最頂尖遊戲開發公司的最頂尖的遊戲。比如說,當年的《魔獸·世界》。當年養豬場為了從酒城公司手中搶得它的代理權,不僅僅一下子拿出了2億多米金的買斷金買斷了《魔獸·世界》三年的代理權,還每年向《魔獸·世界》的開發商,米利堅爆血公司分成大筆的遊戲利潤。
隨着多人在線角色扮演遊戲(mmorpg)的衰敗,《魔獸·世界》的情況也每況愈下,養豬場事實上在這個項目上並沒有獲得多少利潤。不過,由於和米利堅爆血公司打好了關係,在其他合作的遊戲項目上還是大賺了一筆的。
而李昂的天昂遊戲公司和企鵝公司簽訂的代理合同則屬於第三種,純分成類的代理合同。遊戲所獲得的純利潤,以六四開的比率,每季度進行一場分成。
當然,是企鵝公司六,天昂公司四。
現在的遊戲界,渠道為王!
以手遊舉個例子,最著名的水果手機,一款手機遊戲想要登上水果手機的應用商店,供給水果手機用戶下載,消費。那所有的消費金額,無論是付費下載費用,遊戲內充值費用,米利堅水果公司都要抽成30%。
從某種意義上來講,水果公司從各種付費軟件,遊戲內購上賺的錢,絲毫不比他們賣手機賺的錢要少。
當然,國內的其他智能手機平台也是一樣,比如說大米手機軟件平台,魑族手機軟件平台,夏為手機軟件平台,上面下載的各種軟件或者遊戲同樣要付給這些遊戲平台的擁有者,那些手機商錢,這也就是傳說中的渠道費,差不多也是30%左右。
所謂做渠道,就是賣平台用戶,水果軟件商店賣的就是水果手機的用戶,大米軟件平台賣的就是大米手機的用戶,你的用戶越多,你這個平台也就越值錢,越賺錢。
所謂渠道費,就是買用戶的錢,買這些平台的用戶,買這些用戶中那一部分看到自己的遊戲,下載自己的遊戲,玩自己的遊戲,往自己的遊戲裏充錢!
有些軟件平台不僅僅賣用戶,收渠道費,還賣軟件平台上的推薦位,排行榜位,還能賺一筆廣告費。
電腦端也是差不多,就以g胖家的斯迪姆來講,現在上架一款遊戲就得交699米金上架錢,之後的銷售還得被收取30%的渠道費。所以,僅僅憑藉這個全世界最大的遊戲平台,哪怕接下來什麼都不做,g胖都能吃得腦滿腸肥。
而在華國,最大的渠道商就是企鵝公司。它擁有數以億計的扣扣用戶,以及,數千萬的企鵝遊戲平台用戶。在華國,在華國遊戲圈,企鵝公司是無可置疑的頭把交椅!業內龍頭!
這樣一個用戶數量海量的超級渠道,自然受到了無數大大小小遊戲公司的覬覦。但想要進入企鵝遊戲平台卻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現在企鵝遊戲平台主打精品化運營政策,不僅僅刪除了原有的一些品質低下的遊戲,其他沒有達到一定品質要求的遊戲,也是不可能在平台上發佈的。
但是想要達到這個品質要求又何其困難呢?小公司資金少,技術低,自然達不到要求。大公司又自有渠道,也不需要和企鵝合作,被企鵝盤剝。而那些不大不小的公司,又一個個心比天高,想要吸納資本,做大做強,自建渠道。
而對於那些難得拿遊戲過去合作的公司,企鵝又貪婪得很,借着渠道優勢,動輒就要收取50%乃至於更高的渠道費。這樣時間一長,當然沒有多少公司願意再過來合作。所以,現在企鵝遊戲平台上大多都是代理的遊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