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全民天王 第二十一章 同桌的女孩
練習生的運作模式源於高麗,高麗國的ST公司是全世界最大的造星工廠,他們招募出一部分十二歲到十七歲的少男少女為練習生。這些練習生在ST公司經歷為時三年到五年的藝人訓練,訓練項目從聲、台、體、表,到化裝造型,一切考核篩選的過程都十分嚴格苛刻。
練習生的選拔殘酷而激烈,就想養蠱一樣,只有各方面最優秀的人才能繼續下去。等到訓練項目全部達標,ST公司會安排練習生出道,這是練習生們最後也是最嚴酷的一門考試。
成功了,那麼恭喜你,所有的汗水都是值得,金錢和名譽將與你長伴;失敗率,那麼不好意思,之前一切都付諸東水,明星的舞台終究與你無緣,只能黯淡收場,沒有人會記得你的存在。
但是練習生最為變態的還不是上面所說的這些,它最變態的就是長達七年到八年的「無償勞動合同」。
那些經受住市場檢驗的練習生,在蛻變成光鮮亮麗的明星之後,還要遭受ST公司長時間的剝削。大部分明星在剛出道的那幾年,幾乎沒有半點收入,所有表演所得都被ST公司納入囊中,藝人只能每個月領取一點點少得可憐的「工資」。
所以ST公司雖然是成就偶像最多的平台,但也是與旗下藝人解約最多的公司。
儘管事實如此殘酷,但每年依舊有無數美好的高麗少年少女如飛蛾撲火般投入ST的懷抱。
亞光的董事會自三年前被高麗人介入,一部分股權外流,就被迫實行延自高麗的練習生模式。
亞光的造星工廠剛剛開始運作,第一批加入的練習生還沒有出頭,誰也不知道結果會是如何。
楊陽和李兼簽屬的就是練習生合同,不過和普通的隨時可能會被淘汰、就算成功了還要留在公司當苦力的「霸王條約」不一樣的是,他簽下的是被李兼笑稱為「私生子條約」的合同。
合同期只有兩年,在這兩年時間裏亞光公司會對楊陽進行一切必要的藝能訓練,雖然也有被淘汰的風險,但是這個標準卻是寬鬆的太多太多。
兩年之後,楊陽正式出道,這時候亞光會根據他各方面的表現與他簽署第二份合同,這份合同的條件如何,完全看楊陽自身的努力程度。
簡而言之,合同的內容對楊陽來說就是:你們好好培育我,等我學有所成了,我們再來好好討論賣身價的問題。
這不是一份「私生子合約」又是什麼呢?
所以楊陽的心情會如此之好,他得到了最大的幫助,還得到了最大程度上的自由。
其實他能得到這樣的優待,除了自身展示的才華驚人之外,李兼非凡的魄力也是重要的一個原因。
天知道他在董事會上會承受多大的壓力,他算得上是在楊陽身上下了重注。
不過這就不是楊陽所需要關心的事情了。
當楊陽把這份合同擺在楊朝南和薛蘭面前的時候,說服兩人也變成也變得輕鬆了很多。
作為一對開明的父母,兩人在答應楊陽孤身上魔都的時候就已經做好一切準備,其中就包括寶貝兒子暫時的離開。
因為要在亞光參加為時兩年的訓練,楊陽不得不長住魔都,他必須要轉學!
「怎麼還要培訓啊,你不是唱得挺好的嗎?不去行不行啊?」薛蘭眉頭皺着,臉上掛着滿滿的不情願。
「老媽,當歌手哪有那麼簡單啊。訓練營里還有好多人,十四五歲就去了呢。」楊陽耐心地安慰着薛蘭,重生那麼久以來,一直生活在老媽無微不至的照顧之下,連他自己都快把自己當成十七八歲沒出過遠門的孩子了。
薛蘭的眉頭卻怎麼也撫不平:「聽說你們還要住宿舍,幾個人擠一個房間。那怎麼受得了啊,要不你就住姨媽家吧?這樣也不好,怪麻煩的,媽還是幫你在魔都買套房吧,周末也好過來幫你做做飯..」
寶貝兒子的第一次遠行,連一向大方知性的薛蘭都變成了嘮嘮叨叨的管家婆。
楊陽一聽這邊都要給自己買房了,心裏既哭笑不得又感動莫名:「不用,住在宿舍里多好啊。都是和我一般大的,既開心又熱鬧。」
薛蘭還是搖頭嘆氣,一邊是捨不得孩子,另一邊又怕阻撓了孩子追求夢想的道路傷了他的心。她只能一遍又一遍的檢查着楊陽的行李,恨不得能把家裏能帶的都帶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