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萊肯林場 21 大狩獵
更新:10-15 06:22 作者:塔維河的漁夫 分類:都市小說
又是一年的深秋,又是一年的雨季。
林義龍作為霍維先生的客人,參加了北約克一年一度的「大狩獵」。
從開始經營林場開始,林義龍慢慢地就對兔子和狐狸等野生動物失去了憐憫之心——尤其是每年夏秋之交,藏紅花結苞以及白松露收穫的季節,每天都要租用矮種犬驅趕這兩種動物。林義龍自然對狩獵活動很感興趣,不過西格拉摩根太窮了,沒有貴族,農民協會也組織不起來這樣的運動,就不得不接受幾個「農民俱樂部」的朋友們的邀請,到了北約克。
「城裏人」並不在乎成品是從哪裏來的,他們只在乎自己看到農民如何「殘忍」對待「野生動物」,試圖通過國家強制力的方式避免這種「殘忍行徑」,於是推出了禁止大部分狩獵活動的《狩獵法案》。
似乎是長弓兵的民族,不列顛人一直對打獵有着沒法想像的執着,雖然2006年的《狩獵法案》禁止了不列顛全國範圍內一年裏大多數時間的打獵活動,但每年10月份到第二年三月份的狩獵季作為「特別許可」還是允許的。活動中的獵物主要是兔子和狐狸,有些時候林鴿和斑鳩,也被「順帶着」被作為獵物給打了。
儘管《狩獵法案》裏面明文禁止用獵犬殺害獵物,不過由於在用獵犬驅趕獵物,還是有不少獵物死在獵犬的爪牙之下,無法避免。
鄉下人穿着獵裝,驅趕着將近50條由比格、金毛、水獵犬和拉布拉多犬組成的進攻搜索方隊,尋找獵物;然後由特別的獵犬把獵物驅趕到地上供人射殺。
狩獵之所以是一項「貴族運動」,主要是入門門檻非常昂貴:暫且不提獵槍、狩獵馬匹和場地以及相應執照這些需要花大價錢的東西,只要你被邀請到了,你的裝束就不應該「不得體」,然後就要花將近6000鎊在襯衫、罩袍、馬褲、皮靴以及鞍韉轡頭之類的稍微細碎的物件中。
這才只是一個開始。
考慮到能夠參加「大狩獵」的社交性質,主辦或受邀參加的「紳士小姐」們都是能夠出得起這筆錢的。既然已經在外表上花了這麼多,那麼其他的東西也應該保持相應水準,裝備的獵槍也都以泵式的霰彈槍和槓桿式步槍為「傳承」,又要花將近4000鎊;狩獵的馬匹也是特別馴過的,也要並不亞於兩者之和的開支......這裏最低花費的,大概只有被「明令禁止」的追索犬和尋回犬,稍微低點的比格獵犬和金毛尋回犬在200鎊沒準能解決。
第一次參加這項運動,林義龍並沒有需要擔心狩獵裝備的問題,他只是花了些錢在倫敦的商店裏購買了騎裝和鞍韉,剩下的所有麻煩都讓默克和霍維兩位可敬的「俱樂部朋友」給解決了。
「義龍你騎過馬嗎?」看着林義龍十分笨拙的騎術以及生硬的操韁方式,霍維先生露出微笑道。
林義龍的胯下的這匹馬正是之前作為林義龍送薇拉禮物的那匹。薇拉在公立醫院工作,她自己醫院的需要經營還要照看娜塔莎,讓這匹馬每一年被騎乘最多兩次,比納迪亞的那匹馬被騎乘的次數還要少一半,可以說得上是馬廄里負擔最小且最無憂無慮的馬駒了。
這匹馬被林義龍借出來,參與林間追逐。
「我不能說沒騎過,但只有區區兩回。」林義龍答道,「你知道威爾斯非常多山,用石化燃料比用『植物』燃料的交通工具容易多了。」
「你這匹馬成色真的很不錯。」霍維先生誇讚道。
「謝謝。」林義龍應承了這句誇獎,「這匹其實是從中亞的蒙古馬馬群找來的,在這裏並不多見。」
「有名字嗎?」霍維先生問道。
「有,叫『小閃(Perky)』!」林義龍答道。
「這麼說,也有『小粉(Pinky)』嘍?」
「沒錯,他的哥哥,就叫『小粉』。」
「小粉」和「小閃」這兩個名字出自於廣播公司的一檔少兒節目,從1958年一直放送到1973年,算得上「稍微知名」。主要講的是以小豬為形象的電台訪談,找來嘉賓說一些兒童有關的話題。這檔節目畢竟離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