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樓之庶子風流 《內務府奏詳核烏羅圖查算西花園工程用銀折》
更新:09-11 12:24 作者:屋外風吹涼 分類:軍事小說
曹家檔案史料電子版之九
一百六十一 內務府奏詳核烏羅圖查算西花園工程用銀摺
康熙五十一年十一月十九日
總管內務府謹奏:為遵旨查奏事。
康熙五十一年正月二十日,分司烏羅圖摺奏,查算曹寅在西花園修造房屋、挖河、堆泊岸等項工程,奉旨:交內務府總管查奏。欽此欽遵。查曹寅修建西花園、聖化寺各處工程,經將原任郎中、現放分司烏羅圖之銷算冊,依照工程丈量,逐一查對,詳細核算。計:雲窗月樹大小房屋一百二十七間,(中略)大小鋪面房二十三間,膳房、清茶房、豬圈等處大小房屋三十七間,馬廄西邊大小房屋五間,總共修造大小房屋四百八十一間,木橋六座,閘三座,(中略)腰欄三十四丈二尺五寸,(中略)子牆一百十八丈七尺,木碼頭三座,(中略)散水六百十七丈六尺五寸,山石泊岸五百二十四丈四尺五寸,用山石雲布一百八十四塊堆的高峰十八處,挖河土厚四尺、長寬一丈,(中略)連同僱工,共用銀一萬一千四百八十四兩零七分三厘。買楠木、杉木(下略)銀六千三百九十四兩零七厘,買漢白玉、青白石(中略)銀九千五百五十一兩五錢三分一厘,買磚瓦連同運工,銀一萬二千四百十三兩五錢六分二厘,(中略)以上共用銀十一萬六千五百九十七兩九錢七厘。比烏羅圖查算奏報之銀數,多出八百六十六兩五錢四分四厘。為此,繕摺奏聞。
內務府總管赫奕、署內務府總管馬齊,交奏事治儀正傻子、員外即雙全轉奏。
奉旨:著議奏。欽此。
康熙五十一年十一月二十日
總管內務府謹奏:為請旨事。
康熙五十一年正月二十日,分司烏羅圖具奏,曹寅在西花園修建房屋、挖河、堆泊岸等項工程,共用銀十一萬六千五百九十七兩九錢七厘。等因。奉旨:交內務府總管查奏。欽此欽遵。經將分司烏羅圖之銷算冊,依照修建工程核算,實際用銀多出八百六十六兩餘。再,修建房屋、亭子、船隻、雨搭、帘子等項,又用銀七萬七千八百八十五兩餘。等因具奏。奉旨:著議奏。欽此欽遵。
查分司烏羅圖除查奏者外,多出之銀八百六十六兩五錢四分四厘及未奏報之銀七萬七千八百八十五兩零四分九厘,此兩項銀兩,理應入冊,提出具奏,但烏羅圖並未具奏,深為不合。烏羅圖現在既系分司,請交吏部嚴查議處。為此謹奏,繕摺請旨。
內務府總管赫奕、署內務府總管馬齊,交奏事治儀正傻子、員外郎雙全轉奏。
奉旨:這裏頭不僅是烏羅圖,也有原任內務府總管保住,著交該部嚴查議奏。欽此。
硃批:知道了。
一百六十四 內務府奏請補放連生為主事掌織造關防摺
康熙五十二年正月初九日
總管內務府謹奏:為遵旨議奏事。
康熙五十二年正月初五日,奏事治儀正傻子、員外郎雙全傳諭;曹寅前因勤勞,給予兼銜;今其子連生,雖補父缺,但可否即任父職,抑給主事之職?如何之處,爾內務府總管理應具奏請旨,著即議奏。欽此欽遵。
查曹寅系由廣儲司郎中補放織造郎中,後因勤勞,兼攝通政使司通政使銜。奉旨,曹寅前因勤勞兼銜,今連生雖補其父缺,可否即任父職?所諭甚是。因此,請放連生為主事,掌織造關防。為此,謹奏請旨。
內務府總管赫奕、署內務府總管.佐領馬齊、署內務府總管.郎中海章,繕摺交奏事治儀正傻子、員外郎雙全轉奏。
奉旨:依議。連生又名曹(禺頁),此後著寫曹(禺頁)。欽此。
內務府總管赫奕、署內務府總管馬齊諭:交各該管施行。
康熙五十二年
江寧織造.主事奴才曹(禺頁)謹奏:恭請萬歲聖安,
竊奴才包衣下賤,年幼無知,荷蒙萬歲曠典殊恩,特命管理江寧織造,繼承父職。又蒙天恩加授主事職銜,復奉特旨改換奴才曹(禺頁)學名,隆恩異數,疊加無已,亘古未有。奴才自問何人,輒敢仰邀聖主洪恩,一至於此。今奴才於二月初二日巳抵江寧蒞任,恭設香案,望闕叩頭謝恩,接印視事訖。
竊念奴才祖孫父子,世沐萬歲浩蕩之恩,身家性命,皆出聖主之所賜,雖捐糜頂踵,粉骨碎身,莫能仰報高厚於萬一。惟有凜遵聖訓,矢公矢慎,冰兢自持,竭誠報效,以仰副萬歲矜全之至意。
謹繕摺恭謝天恩,伏乞聖鑒,奴才不勝激切感戴之至。
硃批:朕安。
一百六十六 內務府總管赫奕奏請補放杭州織造處物林達缺摺
康熙五十二年四月初五日
為杭州織造處物林達徐啟元病故,請補放其缺事。
江寧織造處庫使桑額色,當差共四十五年,原任撥什庫[注]波漢之子,漢人。
蘇州織造處筆帖式和碩色,當差共四十年,原任員外郎輝色之子,滿洲。
江寧織造處筆帖式韓楚安,當差共三十九年,六品筆帖式達理瑚之子,滿洲。
蘇州織造處筆帖式常德,當差共三十九年,原任撥什庫胡什屯之子,滿洲。
杭州織造處筆帖式舒恕,當差共三十七年,陵寢茶房總領兼員外郎額勒德依之子,滿
洲。(中略)
將此等人名,各繕綠頭牌一個,伏乞欽點。
內務府總管赫奕、署理內務府總管事務.佐領馬齊、署理內務府總管事務.郎中海章,交與奏事治儀正傻子、員外郎雙全、物林達蘇成額、奏事張文彬轉奏。
奉旨:現在該處官員,俱在此地,著問誰可派補,具奏。欽此。遵問李煦,答稱:本處筆帖式和碩色,當差年久,人亦可用。又問曹(禺頁),答稱:我年輕,是小孩子,剛被放為彼處官員,看得桑額色當差年久等語。於本月初七日具奏。
奉旨:徐啟元之缺,著以蘇州織造處七品筆帖式和碩色補放物林達。欽此。
[注]撥什庫即領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