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術大宗師 第八十三章 一口大黑棺
陳凡把那個小狐狸耳釘取出來,對着親了一下,外面大雨瓢潑連綿不斷吵得讓人心煩。
陳凡有點兒餓了,想找點吃的,可他也十分清楚地感覺到現在的情況可不是出去找東西的好時候,他只能縮在火盆旁邊等着天亮雨停再想些辦法。
心想着,陳凡搓搓露在外面的胳膊,上了小床,為了節省光源他把火柴盒放在身邊一個隨手能拿到的東西又輕輕地將蠟燭吹了。
跟一口棺材睡在一個小房間裏是陳凡想都不敢想的事兒,陳凡一閉上眼睛這腦子裏頭就翻騰着各種想法,現如今最讓他不安的就是棺材裏頭的東西的死主到底是誰。
照理說,棺材前頭有貢品香爐就足以說明棺材裏是有苦主在的,但有苦主在為什麼不能擺個靈位什麼的讓供外人觀瞻呢?像這種情況,通常只有兩種,要麼棺材裏的屍體有蹊蹺不想讓人知道苦主的名姓,要麼棺材裏的苦主就是自己鑽進去的死的時候沒人照看。
早些年間確實有這樣的情況,直到今天部分沒有施行火葬的地區還有老人上了年紀給自己預定棺材的傳統。陳凡小的時候聽奶奶說過,山裏頭有一些無兒無女無人送葬的人家會在要死沒死的時候自己穿上壽衣壽帽鑽到棺材裏等死,只是這樣的情形陳凡還真真是頭一次見到呢。
會不會是殭屍呢?
《鬼符經》上說,人死時心愿未了,有東西割捨不下是很大的禁忌,這種人最是容易化屍化鬼,如果這棺材裏的死主是一個沒人養老送終的老頭子老太太什麼的,她會不會半夜衝出來跟自己求這求那的?
越想心裏越發毛,陳凡翻了一個身。
陳凡知道,鬼這個東西,也叫「靈」,「靈」分六種,分別是:亡靈,陰靈,冤靈,怨靈,惡靈,凶靈,方才自己遇上的被和尚控制着來還害自己性命的靈應該是比較普通的亡靈。
亡靈是人死之後從身體裏飛出來的東西,按照《鬼符經》的描述,人死之後有個變化,魂飛升天,魄下於地,從身體裏飛出來的魂魄就是亡靈。
這些靈等級較低,也較普通,一些會法術的和尚道士經常會趁着鬼差沒來的時候將它們強行剝離,加以控制,這便是民間傳說中「養小鬼」的真諦所在。
與亡靈相比,陰靈更猛些,陰靈是被鬼差壓入地府的亡靈,據說人死之後會到陰司受審,再根據生前的所作所為定罪。
有功德的人能儘早投胎轉入輪迴往生的循環里,而生前犯下罪孽的人會被打入地獄,抽腸摘心,受苦受難,什麼時候罪孽還清了什麼時候才能轉世投胎。
這裏頭有一部分受不了刑罰之苦,藉助各種機會逃出來,像這種類型的「靈」通常會被稱為「陰靈」。
「陰靈」比「亡靈」更猛更凶更暴力,像越獄犯,精神不穩定,容易攻擊人,這樣的人給正道法師遇上都會的雷法誅滅不留任何清末。
至於「冤靈」,「怨靈」,這都是橫死之人所化,陽壽未盡,陰壽未開,他們孤獨浪蕩,徘徊人世,只不過一類有求於你,一類單單想要報復,論威能神通,「怨靈」更厲害些。
至於「凶靈」、「惡靈」,那便是靈中惡霸,誰見誰倒霉,莫說是人,就算是法力高強的行家裏手也要避讓三分,能躲則躲。
陳凡鑽研那《鬼符經》已經鑽研很久了,粗略地知道一些打鬼的本事,如果此時遇上的是亡靈,他尚且能夠應付,如果是不怎麼想攻擊他的冤靈,他也能想辦法化解危難,可如果是另外四類,他今天必死!
更可怕的其實是殭屍。
殭屍體內,有魂無魄,魄這個東西是後天形成的,分六種,第一魄名屍狗,第二魄名伏矢,第三魄名雀陰,第四魄名吞賊,第五魄名非毒,第六魄名除穢,第七魄名臭肺。
這七樣東西住在的是喜、怒、哀、懼、愛、惡、欲,總的來說就是本能反應,殭屍是沒有腦子的,想幹啥幹啥,它想咬你就咬你,想干你就干你。
過去有傳說說殭屍乾女人懷鬼胎的。陳凡起初不信,後來看了這本書陳凡才知道,這事兒特麼的不是不可能!
更可怕的是,殭屍不分男女,想嘿咻就嘿咻,男殭屍跟女殭屍之間搞事情,女殭屍跟男人搞事情,男殭屍跟女人搞事情,這樣的故事光陳凡聽說過的就已經不下十個八個了!
當然,這裏頭讓陳凡印象很深有兩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