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神天王 第四十三章:楚夕顏
更新:08-04 17:10 作者:誰知那唐伯虎 分類:都市小說
合同到了位,莫語沒有急着先簽,他準備繁體投稿還有報刊投稿能不能先過,能先過的話,免得到時候又弄出什麼麻煩。
回家以後,莫語看了看自己的成績,收藏已經達到了307。
總點擊:797。會員周點擊:485。總推薦:107。周推薦票:87。字數:22474。收藏:307個。
這是純粹裸奔的狀態,就是說沒有主站的推薦,再這樣的情況下,有這種成績,實際上算是很不錯了。
要換做是其他新人,兩萬字的時候,估計總點擊不超過五百,誅仙的成績可以,不再點擊上,而是在推薦票上。
很多新書,上傳到兩萬字,點擊可能完爆誅仙,但推薦票只有十幾張甚至是幾張。
畢竟大部分看書的作者,還是沒有養成投推薦票的習慣,對此莫語只能無語了。
好在自己的推薦票還有一些,不至於很難看。
給林毅帶了一個蓋澆飯以後,林毅就死霸佔着電腦,先是看了看自己的小說,滿臉的興奮,看到後面更是哈哈大笑道:「這個張小凡運氣還真好,你打算讓他一直輪空下去嗎?」
林毅這樣問道。
「暫不劇透。」莫語笑着搖了搖頭,他肯定不會直接告訴林毅張小凡的命運,實際上七脈比武的時候,有一個劇情,會讓人心傷,這個劇情也讓莫語心傷了很久。
拋開這些雜念,明天便是校園歌唱比賽,自己要準備一下。
唱歌的話,就選擇唱一首周杰倫的歌吧,畢竟如果繼續原創,說句實話,必然會引起很多人的注意,更主要的是,自己一首首原創音樂,暫時還沒有註冊,雖說有不少人能證明是自己先唱的,但萬一遇到了不要臉的歌手,豈不是倒霉了?
所以這段時間莫語還是先不再推出什麼原創音樂了。
《拯救》《她說》《童話》《high歌》《京都京都》,已經五首歌了,如果自己再唱五首音樂的話,就可以湊一張專輯。
但莫語不想簽約公司,太早了,自己還沒有真正的發掘,就簽約的話,未免太虧了。
莫語跟普通新人歌手不一樣的地方在於,別的歌手,巴不得簽約,是對自己沒有很大的信心,覺得自己會火,但這個信念不堅定,所以賤賣給音樂唱片公司。
如果第一**廣不火的話,面臨着冷藏一會,然後再推一波,推不起來不好意思了,你又簽了合同,公司也不會給你推廣,所以未來幾年你只能默默無聞的創造。
萬一你火了,那麼至少在合約範圍內的這段時間,你要辛苦了,至少也要讓別人賺個飽。
無論是哪種,實際上都沒有好處,莫語不敢說自己拿出的音樂,就一定能大火,但至少拿出來的都是前世經典之作。
所以莫語有兩個念頭。
第一個念頭,還是自己出專輯,然後自己砸錢推廣,相當於唱片公司,自己只是花費的比較多罷了,自我包裝。
第二個念頭就是,參加大型音樂選秀節目,脫穎而出,但不簽約,闖出了名氣以後,推出第一張專輯,如果效果不錯,那麼別的公司想要邀請自己過來,開出的價格肯定是天價了。
如果爆火!那就另當別論了。
總而言之,前期不可能簽約,那樣只是買斷自己未來的前途,五年?十年?
抱歉,莫語耗不起,人一生也不過百年,自己已經二十一歲了,往二十二歲的路上走去,耗費十年的時間,等到三十歲都可以稱呼一聲老前輩了。
要爭就在年輕的時候爭。
「砰砰。」
就在莫語胡思亂想的時候,忽然間傳來了一陣陣的敲門聲,林毅臉色瞬間就變了,有一些驚慌地看着莫語。
而莫語也不禁變了變臉色,首先因為性格孤僻,所以並沒有幾個朋友,有的也只有沈夢瑤她們,可沈夢瑤明顯不會來找自己啊。
明天就見面了,現在七點多了,外面的天都變色了,怎麼還會過來?
思維在電光火石之間思考着,這時候一個清脆的女聲在門外傳來。
「咚咚!請問莫語在家嗎?」
是一個女孩子,當下林毅就鬆了口氣,而莫語也鬆了口氣,他之所以鬆了口氣,完全是被林毅給嚇得,心想萬一林毅還真做了什麼大事,警察找上門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