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路救贖 第二百二十五章標本兼治,明暗結合
更新:12-27 21:05 作者:樣樣稀鬆 分類:軍事小說
外面拷打聲、慘叫聲不時傳來,陳文強卻面不改色。△,
縣城內的地痞流氓在封城之後盡被緝捕,他先甄別判斷,有庇匪窩匪、私藏槍械之罪的也不廢話,拖下去拷問口供。都是有罪的混蛋,陳文強才懶得費神去慢慢探悉,反正沒冤枉良民就夠了。
至於弄得這樣殘酷、慘烈,自然是陳文強有意為之,增加震懾的效果。
縣設局,鄉設分局,村鎮設所,警察常駐地方是確定無疑的事情。但數量不可能太多,作為輔助力量的鄉團、民團是否堪用,則要取決於派駐到鄉團的教練,以及當地士紳的配合。
把冼瑞銜、冼瑞端就地正法,抄家遷人,是殺一儆百。其他劣紳如有改過,陳文強也是準備放他們一馬的。而民團、鄉團的整肅也在計劃之內,打壓劣紳,扶持正紳,再有民團教練的訓練整治,作為本鄉本土維護治安的力量,民團必須要負起責任,才能確保清鄉的成果,把秩序保持並穩定下去。
「再說,民團、鄉團,都是本鄉本土的人員組成,最是熟悉地方情況,如能嚴加訓練、獎懲公平,正是維護治安的重要力量。」陳文強停頓了一下,掃視着眾人,淡淡一笑,說道:「諸位紳耆,在辦團之事上還要多多出力啊!保一方平安,也是於己有益的好事嘛!」
「陳大人所言句句在理,恢復鄉局、妥辦團練、以助守望,這些本已有《捕盜章程》規定,卻一直未能徹底落實施行。」知縣陶紹忠趕忙附和道:「積弊所致,使清鄉之效難以持久,匪勢再熾。所以,以後要積極去辦。諸位紳耆。可要多多倚助啦!」
「自有庇匪劣紳出現,清鄉已成具文,實是到了不殺不可的地步。」陳文強的聲音又顯嚴厲,冷森的目光挨個打量在座鄉紳,「真是利令智昏。匪可遠遁,劣紳可帶着宅院、田產逃竄嗎?之前處置不過是罰些錢財。我看非殺個血流成河,不能遏止此歪風邪氣。」
氣氛沉重起來,在陳文強的冷厲注視下,很少有鄉紳敢與他對視,這倒不是所有人都做賊心虛。
「當然——」陳文強緩和了下語氣,說道:「有些人或許是被逼無奈,若幡然醒悟,改過自新,本官不僅不趕盡殺絕。還會有所激賞。」
「陳大人真是宅心仁厚,寬宏大量啊!」後面一聲非人的慘叫嚇了陶紹忠一跳,稍微定了定神,又恭維了陳文強一句。
陳文強笑了笑,衝着陶紹忠略點了點頭,轉頭接着說道:「咱們接着說這個民團、鄉團的事情。本官覺得首先是招收時嚴格把關,身家清白、忠厚純樸的要優先考慮;其次是待遇問題,要讓民團團員後顧無憂。才肯賣力,才肯認真。才敢與盜匪廝拼嘛!要做到這些呢,其實並不難。這裏是本官擬定的章程——」他把文件遞給身旁的陳炯明,「競存,你給大家念一下,然後再細細商議。」
陳炯明接過文件,清了清嗓子。朗聲念道:「凡民團團員,若其家租種田地,則租主所收地租不可超過三成;租主為紳耆者,自當有些維護鄉里之責任,亦是響應號召、妥辦團練之善事;租主不為紳耆者。超出地租由鄉局籌款負擔……」
平常呢,讓半脫產性質的民團團員少些生活壓力;若是萬一被盜匪所害,鄉局要發放一大筆撫恤;若是在工作中致傷致殘,也要有相應的優撫措施。總之,陳文強便是要調動民團團員的積極性,並儘量打消他們的顧慮,切實盡到自己的責任。
信息量比較大,規劃得也較細緻,但根本的一點沒有變,那就是需要紳耆籌款出力。
陳炯明讀完,下面一時沒有反應,都在思考着利益得失。
陳文強嘴角微微抿了一下,淡淡地說道:「剿平匪亂不過是三五年的事情,到那時民團自然解散,治安轉由警察負責。本大人又不勒繳花紅,全部由查抄、稟封劣紳及盜匪之贓產充抵;清鄉之兵丁亦是整肅過,如有擾民劫掠,就地正法。你們可以算一下,花費能有多少?再者,從長遠看,盜匪息了,治安好了,受益最大的應該是各位身家不菲的紳耆吧?」
「大人所立章程細緻周到,小民願出資襄助辦團。」團紳盧天驥拱手表示支持,他比較正直,因指攻盜匪還受過獎勵。
「盧先生深明大義,值得表彰。」陳文強點頭讚揚,「這民團的縣局局董便由先生擔任好了。」
「多謝大人。」
陳文強把目光轉向了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