籃下我為王 第四百七十四章 兩個臭傻逼
更新:01-18 07:08 作者:沉默的愛 分類:其他小說
李幸原本是想讓史蒂芬森在警察局待一晚上,結果,吃完夜宵,還是跟着梅甘一起前往警察局。筆神閣 www.bishenge.com
此時,夜已深,仍有不少記者聞訊趕來。
球員打賞球迷、砸掉了人家的酒吧,這都不是小事。
新賽季剛打了一場比賽就出這種新聞,記者紛紛表示猛龍隊不愧是猛龍隊,永遠都不會讓人失望。
為了避開記者,李幸讓梅甘繞了一下。
他們通過後進入警察局。
史蒂芬森雖鬧出了大新聞,卻也不是需要整頓兵馬大張旗鼓的大事。
由於李幸的關係,猛龍隊和多倫多警察局的關係很好,因此,他們對史蒂芬森也算溫柔。
把他和巴恩斯關在同一間房子,喝了醒酒湯,等這兩人醒來。
李幸辛辛苦苦趕到了警察局,發現這兩個傢伙正在酣睡。
「究竟發生了什麼?」
李幸詢問辦理這件事的警察。
那人回答道:「普通的酒吧滋事,完全可以私下和解。」
「那我現在可以帶着兩個傢伙離開嗎?」李幸問。
「原則上是不行的。」
警察沒等李幸變臉,淡笑道:「但凡事總有的商量。」
「說吧。」
即使李幸搞到了警察局長的女兒,在這裏也不能一手遮天,這些人各有各的小算盤。
「聖誕大戰的時候,我們分部剛好放假,我們想要去現場看比賽。」他說。
李幸還以為是什麼事呢,一聽是這件事,點頭說道:「沒問題。」
「你幫他簽一下字,交點手續費就可以把人帶走了。」他說。
李幸嫌棄地看着死魚一樣趴在地上的二人,給了丹特一個眼神,讓他把這兩個貨扛起來。
丹特也是滿臉嫌棄:「他們會不會吐在我身上?」
李幸已經被這兩個貨搞得很不開心了:「你再廢話信不信我吐在你身上?我剛吃完夜宵,你想試試嗎?」
聞言,丹特一手一個,把兩個nba球員抗了起來,這身手,絕對的練家子,而且肯定經常出入健身房,尤其是他的上肢力量,絕對了得。
「你這麼有力,我看以後就不要開車了,你背着我去埃斯比約中心吧。」李幸同他開了個玩笑。
丹特居然當真了:「我恐怕背不動你...「
「你這是拐着彎說我很胖嗎?」
李幸又不高興了,他的身材放到同等身高的球員都算是瘦的了,只是有系統加成,一身橫練筋骨,身材雖偏瘦,力量卻一點也不差。
「拉奇,你要怎麼安置這兩個人?」
「你們那一樓不是偶遇客房嗎?把這兩個傢伙丟進去就好了。」
李幸嫌棄地說。
梅甘開着車,問道:「你想怎麼處理這件事?」
「你覺得呢?」李幸反問。
「最好私下解決,這樣才不會影響到比賽。」梅甘道。
私下處理?這根本不歸李幸管,要做選擇的是不省人事的史蒂芬森和巴恩斯。
但梅甘說得沒錯,要解決此事,最好是私下解決。
如果鬧上法庭,他們得時不時出庭處理這件事,對方若是個狗皮膏藥,要和他們持久地打下去,他們接下來很長一段時間都沒辦法好好打比賽了。
這種事,科比當年就經歷過。
有時候科比為了打比賽會在場上大開殺戒,人稱「趕場時刻」。
李幸可以期待這兩位像科比那樣趕場爆發嗎?這是不現實的,指望這兩位爆發還不如指望那些被他們傷害的無辜人士寬宏大量。
「你覺得這件事要花多少錢才能解決?」
梅甘是內部人員,這種事肯定遇到的多。
「他們是nba球員。」
梅甘說得極為隱晦。
「nba球員?怎麼了?有什麼特別的嗎?」李幸追問。
「因為他們是nba球員,對普通來說,這是高收入群體,他們肯定希望更多的回報。」
梅甘的意思很清楚了。
想花點小錢打發別人是不可能的,等着出血吧!
「唉,這兩個白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