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習大記者 第三百四十七章連環計
更新:04-05 03:57 作者:元寶本尊 分類:其他小說
這個時候呢,巴頌局長一看套話是不行了,李磊這個傢伙也是一個小狐狸,所以說呢現在,他就馬上改變策略說「李記者你可是要清楚,粉色鑽石那價值半個清邁城,曼谷警方是不會看着她被帶走的,如果你知道他的消息的話肯定要和警方合作。看小說網 www.kanxiaoshuo.net
坦白吧這個事情說出來,不然的話對你沒有任何好處,你現在說的話呢,會將來成為呈堂證供,會影響法官對你的判斷,你一定要考慮清楚再說,那個粉絲鑽石,到底在什麼地方?
是不是被你給帶走了?如果你現在交出來的話,我可以當做這個事情什麼都沒有發生一樣,而且你會得到曼谷警方的友誼。」
說什麼曼谷警方能有一,這好像和扯淡沒有什麼區別,再說了,李磊需要泰國就警方這邊的友誼嗎?
根本不需要理的,他又不是江湖中人,李磊是一個記者。
所以說在這樣的一個情況下,李磊也是馬上就非常堅決的意志堅定的說「局長先生這個事情把我想得非常清楚,而且呢,我要用事實說話,事實上就是如此,你也不想一想我是什麼樣的人啊,那是高高在上的存在,想要弄死我,說實話很容易的。
雖然我的飛刀那也不是吃素的,但是呢,巫師的手段也是讓人防不勝防的,所以說呢,你說讓我去攔截苗婆婆,這是幾乎不可能的事情,他想要對付我不容易,但是我想要把他給攔住也是不容易的。
所以說呢,我已經說過了,分手的事已經被媒婆帶走了,你想想也知道,既然巫師出現了,而且對鑽石感興趣,那麼他可能會把東西給帶走嗎?再說了換句話說,如果我們換位思考一下,如果把你換掉我的胃。你自己想一想,你自己會怎麼樣辦,你自己敢攔着苗婆婆嗎?
我想是不可能的,當然你是沒有廢到這種絕技的,但是呢,你有槍啊,對不對?大哥你有槍,你的槍呢和飛刀也是差不多的,你是合法的持槍者。
這樣子說來,如果換成你,你帶着手槍的情況下,你是不是有膽子?婆婆呢?你帶着手槍和我有飛刀,基本上沒有多大的差別,那麼在這樣的情況下,如果換成你的現場,苗婆婆想要把粉絲鑽石給帶走,你敢把它給拿下來嗎?
以己度人啊,我想你自己也是不敢的吧。」
巴頌局長心裏面暗暗的想,何止是不敢呀,我應該是恭送啊,面對我是這樣的存在,我一個普通人能有什麼辦法呢?
就算我有飛刀,但是呢,巫師想要把我給幹掉也是非常容易的事情,所以說呢,在這個時候我根本就不是阻攔,而是恭送苗婆婆只要能夠把苗婆婆這個瘟神給送走,其他的都是可以考慮的。
至於說粉色鑽石的事到底會留在什麼地方,反正就想留下了,那也不可能歸我肯定是要歸政府的,我頂多也就是得到嘉獎令什麼的,所以說呢,在這個事情上面,我根本不用想自己的就會把苗婆婆給送走,只要能夠把苗婆婆給孫子的話,對我來說就是一件功勞。
你以為曼谷警方為什麼下那麼大的力氣堵截苗婆婆?
其實那還不是說這樣的一個情況下呢,要不部隊,緬甸那邊的老妖婆是非常忌憚的。雖然不希望苗婆婆在這裏多呆着,早知道走是最好了。
其實呢,已經有不止一個曼谷這邊的領導給巴頌局長下了命令,如果能夠讓着婆婆迅速的離開的話,那就最好了,其他的代價都是可以承受的問題。
就是說你要不要早點離開這裏,離開曼谷,不要在他們面前出現,不要在曼谷晃悠,如果他在曼谷溜達的話,幾乎所有的人呢,都會覺得自己頭上,懸着一把達摩克利斯懸劍一樣。
巫師呀,那是非常神秘的實在,你真的不知道什麼時候巫師對你下手,這個人呢可能就在無聲無息中死亡了,就像宋先生一樣的例子,宋先生這樣厲害的人呢,唐人街教父啊,大名鼎鼎的江湖大佬,都被苗婆婆給弄死了,現在巴頌局長其實也是想着苗婆婆走了那就最好了。
皆大歡喜的結局,如果男婆婆把粉色鑽石給帶走,那也是可以理解的,甚至真的,就是巴頌局長,那就是要恭送苗婆婆了。
雖然在這一瞬間,巴頌局長也是想了很多心裏面想着你會不會主要是最好,但是呢,他嘴上可不能這樣說,自己要佔據一定的優勢,不能夠把自己處於劣勢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