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敗家子 第一千一百六十三章 施計(二章)
更新:09-18 12:08 作者:吃貨大聯盟 分類:軍事小說
,(首字母+org點co)!
『左右左、左右左,各路兄弟來入伙。分餉銀、你和我,吃完米粉有火鍋。』隸屬抗戰時期某支和鄉兵戰鬥力差不多的雜牌軍軍歌,被調去打仗,離着日軍還百華里就做了鳥獸散了。
而淄州的鄉兵戰鬥力和這個差不多,他們不過是朝廷養着的一群渣滓。打仗是別想指望他們,維護治安他們也只會欺負百姓。是以,朝廷時不常的都會拖欠他們的軍餉。
之所以還保留着這些鄉兵武裝,就怕解散了他們會鬧事。朝廷歸咎於他們的懶惰和不思進取,他們歸咎於朝廷不公的規則制度。於是,大家就有很多方面可以互相歸咎。
當然,不乏像是邊關地區也有能打的鄉兵。那些鄉兵之所以能打仗絕不是為了朝廷,是為了他們自己的家園。而像是淄州這種鄉兵是朝廷最頭疼的累贅,他們混吃等死,混天寥日得過且過的每一天。
他們最盼望的,是每個月能發餉銀的那一天,微薄的薪水不足以養家餬口,於是他們就得做一些小本生意。他們是百姓唾棄的對象,是朝廷避如瘟疫的累贅。就連他們自己,也覺得他們活的像只可憐的蟑螂。
所以,凌天揚會逃。他很清楚,這幫子烏合之眾若是去打叛軍,怕還不等集結隊伍他們自個兒先就散了。作為一個鄉兵的甲長,凌天揚逃了,這件事朝廷要是追究起來,他必死無疑。
作為石小凡的二舅,凌天揚着實讓人難堪。這是逃兵,當逃兵的下場自古以來就為人所不齒,還有就是處罰都是嚴苛的。
歷朝歷代,對付逃兵的法子幾乎都是一個字『殺!』。對於軍規懲戒來說,皮肉之苦並不算什麼,最嚴重等級的錯誤就是做了逃兵,這是軍隊中的大忌。一個戰士生來的神聖使命就是衝鋒陷陣,如果在戰場上成為逃兵,無異於是犯罪級別的失誤,一着不慎滿盤皆輸,最普遍的下場就是死刑了。
到了宋代初期,依舊沿用這種制度,士卒逃亡一日,便要處以極刑。之後改為七日,這條法令一直沿用到南宋滅亡。
苗仁龍也知道,讓這樣的一群烏合之眾去打仗,那就是去送死。所以他沒敢說是去打仗平叛,而是說去發軍餉。
沒有朝廷的命令,苗仁龍無權動衙門府庫的稅銀的。他這麼做是私開府庫,但也顧不得着許多了。
鄉兵們一聽說是去發餉,個個群情激昂,翹首以盼。盼了這麼久,朝廷終於發錢了,沒人去想朝廷為何突然這麼大方,人們想的更多的是,錢,好多的錢。
每個人連同去年的拖欠了大半年的都發下來,那可是一筆不小的數目。苗仁龍、苗知州,當真是好人,大好人啊。
這些鄉兵們就這樣,以前他們怨天咒地,罵了朝廷罵官員,天底下當官的沒有一個好東西。如今,苗仁龍成了他們眼裏的好人。
苗仁龍一揮手:「好,大伙兒隨我去衙門,咱們按人頭髮放軍餉。帶上賬本,跟我走!」
"好,甲長呢,誰看到甲長去哪兒了?沒他咱們怎麼拿賬本。"一人高聲叫道。
孔二愣子一舉手:「甲長有事不在,賬本就在他房裏,我這就去拿。」
凌天揚逃走的時候,賬本扔在了桌子上,孔二愣子看的清清楚楚。他現在也明白了,苗知州這是要以軍餉為誘餌,帶着他們去平叛啊。
鄉兵們面面相覷,一人舉手問道:「苗知州,為何不在這裏發餉,偏要去衙門認領呢?」
苗仁龍一愣:「啊?哦,你說的也對,那改日我着人把銀子運過來,咱們再發放也不遲。」
夜長夢多的道理誰都懂,改日?這種事朝廷幹了不是一次兩次了,他們嘴裏的改日,還不知道猴年馬月,剛才那個舉手的鄉兵被摁在了地上摩擦。
「不行,我們現在就要拿到錢!」一人高呼。
「對,我們現在就要錢!」
計謀得逞的苗仁龍還在假裝為難:「這、這個...」
旁邊一名衙役說道:「苗知州,他們都養家餬口的不容易,咱們還是帶他們去衙門把餉銀取了吧。免得小人們還得送過來一趟,豈不是麻煩。」
「對對對,苗知州,我們去領。」
「就是我們直接去衙門好啦,苗知州這就帶我們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