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級警監 第一百一十章 破案靠唬
「6.26案重新確定方向,正組織警力在他圈定的範圍內交叉比對。忠旺同志熟悉案情,認為確實有隨機作案和流竄作案的可能,從早上到現在已經比對了12個小時,到底有沒有準,估計明天下午4點前能有結果……」
韓律師這次玩得太大,破案靠「唬」,不僅要唬嫌疑人,連市縣兩級公安部門領導都打算唬。刑偵局韋局長真不敢輕易配合他,只能向彭廳長和分管刑偵局的董副廳長匯報。
事情不算大,再怎麼搞就幾個鄉鎮,關鍵是從這件事中發現了很多問題。
彭廳長輕嘆了一口氣,凝重地說道:「老董,我們之前把積案清查想得太簡單,以為抽調精兵強將,提供經費保障,就能在這方面搞出點成績,沒考慮到『八零么』下去之後會遇到什麼樣的阻力。
像6.26案這麼影響惡劣的案子沒什麼,市縣兩級會全力配合,但一涉及到已經淡忘的陳年舊案,市縣兩級公安局包括地方黨委政府就會更多的考慮社會穩定,不敢輕易去查,擔心查不出結果到時候沒法跟死者親屬交代。」
目前的公安體制,地方公安機關是地方政府的組成部分,吃喝拉撒全靠當地財政,業務上歸公安廳管理、指導,但省廳管不了市局的人事權和財政權。尤其在局長任命這個問題上,雖然縣級公安局長提名要由市級公安機關批准,市級公安局長要由省廳批准,但強勢的地方政府有時候會直接任免自己的人。
江省好一些,局長任命地方政府一般會尊重上級公安部門意見,但也僅限於局長。在副局長尤其政委的任命上,地方黨委政府擁有很大話語權。
西北一個省份就出現過縣公安局副局長是「假警察」的怪事。
當地政府不管公安機關人事任用的特殊規定,給公安局任命了一個副局長。上級公安局按照科級幹部不超過35周歲,特殊情況不得超過40周歲,不符合條件「一律不予授警銜」的規定,不予審批其警銜。
他就借他人的警銜、警號。穿戴整齊開始在縣公安局上班,這一舉動引來眾多幹警不滿,引起了軒然大波。
近兩年來,省級公安部門「一把手」異地交流任職頻率明顯加快。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中,異地交流任職的省級公安廳局長已達22人,佔比超過7成。
公安部對省級公安部門「一把手」任職話語權增強的同時,省廳對市一級公安局「一把手」任職權同樣要增強。畢竟公安機關是準軍事化管理的執法部門,有其特殊性。也只有這樣才能避免地方政府命令公安幹警去從事一些比如拆遷、截-訪等非警務活動。
董副廳長意識到這或許是一個體現省廳權威的機會,禁不住笑道:「廳長,韓均偵破的那些案子我研究過,他不見兔子不撒鷹,如果沒七八分把握絕不會提出這個要求。並且他是一個律師,辦案時就考慮到移送檢察院起訴和法院定罪量刑時會出現的種種可能性,要麼不出手,一出手就不會給嫌疑人翻供的機會,我認為我們應該支持。」
田立輝跨國殺人詐騙案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證據鏈完整。無懈可擊。
美國駐SH總領館政治處領事和他帶來的律師看完材料,對詐騙事實沒提出任何異議,只要求給予迄今仍羈押在省看守所里的兩個美國騙子人道待遇。
彭廳長沉思了片刻,突然笑道:「老董,海東縣委縣政府願意配合,我看不僅僅因為王一平遺孀和兒子去做過工作,很大程度上與小韓的另一個身份有關。難怪老許不願意放人,這塊鋼我們一定要用好,用在刀刃上。」
省法律顧問團首席法律顧問,是能跟書記省長說上話的人。
董副廳長反應過來。心照不宣地說:「是應該用好,下面哪個市縣公安局沒積案?全省先清查一圈,或者先摸個底,搞清楚哪些能破。哪些暫時破不了,為廳里的其它工作開個好頭。」
彭廳長打定主意,一錘定音地說:「樂山同志,清查12年那起姦殺案阻力太大,『八零么』這麼做也是不得已而為之,你這邊全力配合。」
「是!」
「搞這麼大動作。又要兼顧6.26案,海東縣局警力肯定不夠。老董,連許廳長那個老東家都願意幫忙,我們這個新東家不能什麼都不做。你跟警院打個電話,抽調兩百名學員,連夜出發,就當去實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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