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下 第一一二章兩種宴席兩種帝王
第一一二章兩種宴席兩種帝王
李洪基的征戰大業已經開始了,這個時候跟他還能談什麼呢?
不管談什麼,或者達成什麼條約,都不過是一時的策略罷了。
當巨石從山頂開始滾落的時候,任何阻擋它下落的行為都是徒勞的,直到巨石變得粉碎或者沒有繼續前行的動力之後,才算是消停了。
也就是說,從這個時候,李洪基說的任何話都是不可信的。
雲昭也是如此。
他希望從李洪基荼毒天下的過程中收穫好處,所以,也不會再說什麼多餘的話。
在這一點上,他們兩人有着極高的默契。
只不過,李洪基認為,只要自己肯努力,能打下更多的地盤,劫掠更多的富人,他的實力遲早會超過雲昭,對於雲昭按兵不動的愚蠢行為,他非常的讚賞。
洛陽陷落之後,舉世震驚。
其實也沒有什麼好震驚的。
這些年能讓大明朝野震驚的事情實在是太多了。
福王死了。
死的很慘。
城破的時候,福王也曾努力求生來着。
身體肥胖的福王拖家帶口的逃城外的破廟裏,這已經非常的不容易了。
可是不過一夜的功夫他就又被人發現,賊寇們迅速的將其捉拿。
福王連滾帶爬的跪倒在李自成腳邊希望他能饒恕自己,可即使他的語言再誠懇也打動不了李自成要殺掉他的心。
他當眾斥責福王曾經的罪行,然後讓左右將將他帶下去,先是痛打了四十大板,福王被打的血肉模糊魂飛魄散,已經到了神志不清的地步,原以為這已經算是極刑,但是等待福王的卻並沒有就此結束。
士兵一刀下去,福王的頭就被利落的砍了下來,他的頭顱被展示在城中顯眼的地方供大家觀賞。
福王生前是個無比肥胖的男人,他死後留下的那三百多斤身軀也沒能被李自成放過。他充分的利用了這一大塊肉。
將肉流下的血分給士兵們品嘗,以振奮士氣。
血還被融進了士兵的酒里,美其名曰福祿酒,說是喝了這酒能享盡榮華富貴。
血喝乾了肉也不能浪費。
李自成命人把福王遺體的毛髮都脫下來,指甲也剪掉,然後又殺了幾隻野鹿,把人肉和鹿肉一同切塊燉了好幾大鍋,擺了酒席稱之為「福祿宴」。(這是因為劇情需要,特意選擇的故事。)
這種事情說起來很殘忍,比起唐時黃巢的所作所為還算不上什麼,甚至也比不上很多著名的起義軍的所作所為。
吃人肉,喝人血的事情很多開國皇帝也幹過,只是為尊者諱之後,大家都不說罷了。
據說,在吃人的時候,人會因為劇烈的恐懼帶來極為強大的刺激,從而變得瘋狂,或許,這就是吃人帶來的振奮軍心的效果。
在李洪基吃『福祿宴』的時候,雲昭也在吃一桌宴席。
這場宴席是藍田縣大鴻臚朱存極擺下的。
吃這桌宴席的人只有雲昭一個。
桌子很大,關中所有的美食都有,其中,最靠近雲昭的一盆菜是一道豆腐湯,湯裏面躺着一個跟朱存機有七八分相似的豆腐人。
湯是雞與火腿,竹筍熬製的清湯,表面覆蓋着一層淡黃色的油脂,且香氣四溢。
雲昭象徵性的把桌子上的每一道菜都吃了一口,即便如此,他已經吃的很飽了。
朱存機跪在地上,在他身後,是他一家一百二十七口。
吃了最後一道臘羊肉之後,雲昭放下筷子,對朱存機道:「這道安魂湯,你自己喝了吧,安安你的魂魄。
老朱,你我相識也非一天,兩天了,你覺得我是一個出爾反爾的人嗎?
對於自己人,我是怎麼對待的你會不明白嗎?
從你不再自稱秦王,而成為我藍田大鴻臚之後,雲昭就沒了殺你的權力。
只要你不觸犯藍田律法就連獬豸都對你無可奈何。
這就是藍田縣,一個講道理的藍田縣。
你所害怕的不過是因為你有一個皇族身份,其實,在我看來,只要是大明人,都將是皇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