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第一臥底 第2602章:化作天魔相猙獰、欲挽天傾、血路如崩
這個傢伙名叫金顯相,天生就是這麼一副瘦得弱不禁風的樣子。
他要是想假扮成要飯乞兒一類的人物基本不用化妝,脫光了就成。
這傢伙天生就有一項頂級密諜才有的優秀素質,就是他無論裝成什麼人,就會從心裏覺得自己就是那個人。
甚至有一次他需要化妝偵查,要裝成一個兩條胳膊全都殘廢的叫花子。
這位金顯相竟然在出任務之前的兩個月時間裏,完全變成了那個渾身惡臭的乞兒。
他不但在食堂里吃飯的時候,直接趴在牆角邊的地上,在飯盆里用嘴舔着吃。
而且還能用自己的腳趾頭夾着草棍兒,給自己掏耳朵!所以這傢伙一旦要是有任務,就完全成了個瘋子。
錦雲知道這位金顯相,並沒有偽裝的愛好或是什麼天賦。
他能做到對自己這麼狠,是因為他堅強而忠誠,是一位鐵骨錚錚的戰士!所以此刻,當錦雲姑娘見此情景時,她立刻就輕輕鬆了口氣。
如今他手下的枯骨神龍,既然已經發現了那個首領,那他就徹底插翅難飛了!……而這時候,下方那些浪潮濁流般混亂的饑民中,終於還是爆發出了一場瘋狂的騷動。
這些飢餓的百姓終於發現,無論他們如何推搡謾罵,這些通州軍也依然沒有朝他們還手,這就讓這些人的膽子越發大了起來。
隨後在這條看似單薄可憐的兵線上,已經有幾名士兵被人推倒在地,眼看着就要被踩在海潮般的萬千饑民腳下!與此同時,那位小戰士也在焦急地看着眼前的情景。
他卻沒有注意自己的肋下,那把雪亮的格鬥刀,正在向着他鎧甲的縫隙里狠狠的捅來!就在這時,只聽「轟」的一聲,響亮之極的槍聲!這個小戰士猛然間就覺得,臉上「噗」的一下崩濺了一片鮮血,這些血滴的溫度甚至有點燙人!當他驚訝地抬眼看去時,就見在前方那個老婦人的身後,一個手持短刀的漢子正仰面朝天,向人群里栽倒下去。
在他的頭上,從眼眉以上的大半個頭蓋骨,已經被一發槍彈給掀了個大揭蓋兒!就在這一霎那,喧鬧的人群瞬間便靜寂了下來。
這些饑民這此時才意識到,一個讓他們無比恐懼的事實……這些通州軍居然用火銃,向着他們開槍了!通州軍火器的威力,天下誰人不知?
這些百姓們一聽到槍聲就意識到自己的行為,終於還是激怒了這些通州戰士!就在這一刻,死亡的威脅讓他們霎時就冷靜了下來。
此時立馬站在兵線後方數丈之外的姜寶山,手上依然還舉着那把統帥為他特製的左輪槍。
此刻這支大到喪心病狂的手槍上,正冒出一片發射後的白煙。
這時的姜寶山把槍端在手裏,威如獄海一般立於馬上,一身殺氣正沖霄而起!姜寶山的身上穿着一身加料的厚重盔甲,胯下的大青馬也跟他一樣高大雄壯,堪稱族群中的巨人。
這時的姜寶山眼中,那股冷冽的殺氣,使得無數饑民一瞬間就停住了腳步。
……姜寶山手中的左輪槍實際上有一對,正是沈墨在高麗之戰之後不久時,為他特製的。
早在臨安時代,沈墨的貼身手下就都有了各自的左輪槍作為貼身武器,唯獨這位姜寶山沒有……因為他手指頭太粗,根本就沒有辦法插進正常的手槍扳機護圈。
所以在這種情況下,這個在投靠沈墨之前就以百十斤重的大鐵杵作為武器,修煉了內功之後力道更加恐怖之極的傢伙。
死乞白咧的求沈墨給自己做一對能用的手槍。
在這種情況下,沈墨索性給他做了這樣兩把大到不像話的左輪槍。
它的口徑是15.\n6毫米,比「雷神」程程姑娘所用的巴雷特狙擊步槍,口徑還要粗!沈墨之所以把左輪槍的口徑定成這樣,就是因為姜寶山可以在戰場上,用他這對左輪槍發射兩種子彈。
它可以裝填沈墨為姜寶山特製的15.\n6毫米獨頭彈,這樣的子彈一發打出去,就足以轟碎人的大半個腦袋。
與此同時,如果這種子彈並不湊手,那麼遍佈全軍的單腿蹦子彈,也就是沈墨所有霰彈槍上用的二十號鹿彈或霰彈,都可以直接塞進這個左輪槍的槍膛里。
所以作戰的時候,這兩把槍的子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