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元輔 第126章 俺答求封(六)
高務實用以說服黃孟宇的觀點,說穿了就是:若戰,你就要時刻擔心邊軍有失,一旦戰況不妙,就要給邊軍背鍋;若和,你就可以高枕無憂,安安穩穩地做着一方鎮守,待資歷熬足,自然回京重用。
黃鎮守顯然不是俠之大者,不會考慮為國為民這種事,他聽得高務實這一番分析,馬上做出了正確的選擇:要和!
這有什麼好選擇的,當然是自家的位置坐穩才是硬道理,憑什麼咱爺們要給邊軍背黑鍋?那些仗又不是咱爺們去打的!
不僅如此,聰明伶俐、舉一反三的黃大鎮守還無師自通的「想明白」了內閣眾大佬和王崇古、方逢時等邊臣主和的緣由:要是仗打得不好,我這個大同鎮守固然跑不了,可是他們也有責任啊!吃了敗仗,地方督撫固然是指揮失當,而朝中閣老,那也是用人不察啊!
既然是這樣,那所謂先帝明旨什麼的,不如還是當個屁放了就好。至於萬歲爺爺那邊,倒是用不着他黃大鎮守操心,閣老們自然能說服他——把漢那吉請降受封就是明證嘛。
黃孟宇既然沒有意見,德勝堡這邊就算是統一思想了,反正馬巍等人也沒有說話的份,於是高務實的奏報立刻呈轉到了大同,已經趕回大同坐鎮的王崇古、方逢時與欽差正使程文一道,立刻各寫奏章,隨高務實的奏報一起往京城送去。
與此同時,把漢那吉也由馬芳親自率軍護送前往德勝堡。
不數日,高務實的《請議封貢北虜事宜疏》抵京,疏中言:「歷查嘉靖二十九年開市之議,始因北虜各酋,擁犯薊鎮。執馬房內臣楊淮等九十二人許以奏請開市,得釋生還,既而紏聚駐邊,累言要挾,動稱不許則入搶,詞甚悖謾。當旹邊臣具聞。
先帝初未允許,既而大發帑銀三十萬為修戰具,擢咸寧侯仇鸞為大將軍,聲示撻伐。鸞握重兵出邊搗巢,遇虜失利。畏虜復犯,乃遣家人時義等遠出漠北,陰齎金幣厚媚俺答,許請開市……先帝既誅仇鸞,以構虜嚴垂禁旨,以復容開市者斬,蓋深惡鸞之媚虜欺罔,大誤邊計也。
今且二十餘年,諸虜侵犯無常,邊臣隨時戒備,何敢重蹈覆轍,媚虜請市,以故違禁旨,自陷重辟耶?所以能制虜順內者,亦恃我能御之耳,且虜勢既非昔強,我兵亦非昔怯,雖不能窮追以滅虜,時出搗剿以宣威。虜雖嘗糾眾而深入狂逞,天即降罰,而人畜死……」
這一段說的是當年的情況和這次不同,也就是高務實與黃孟宇說的先帝時與今日不同,先帝時敵強我弱,如果同意互市,則弱了天朝名頭;現下卻是敵弱我強,同意互市乃是我天朝上國的泱泱大度……
這個說法當然不是高務實的心裏話,但他知道必須這樣說,因為他不為嘉靖開脫不行,如果不為嘉靖開脫,那隆慶就不好答應封貢了,不然就是不孝。
但是光這樣說肯定還不夠,於是高務實接下來又講了通貢互市的好處,譬如蒙古物資短缺,如不互市則無法生存,無法生存則只能南下搶掠等等道理。
這就夠了嗎?還是不夠,所以高務實接下來又找先例。
他在奏疏中繼續說道:「及查得國初,北虜原有通貢之例。正統初年,也先以克減馬價而稱兵,載在天順日錄可查。夷種亦有封王之制,如哈密忠順王,原以元種,聖祖封之哈密,以為我藩籬。後為土魯番所執,尚取其子養之肅州,收其印貯甘州庫,先臣王瓊處置土魯番奏議具存。其弘治初年迤北小王子繇大同二年三貢,前撫臣許進題允,志刻見傳,夫揆之時勢,既當俯從。考之典制,非今創始。堂堂天朝,容夷虜之來王,昭聖王之慎德,以傳天下後世,以示東西諸夷,以光中興之大烈。以覲二祖之耿光,實帝王之偉績……」
這就是找歷史根據了:陛下你看,祖宗何其英明,不也照樣封過「夷種」為王嗎?您現在這麼做,也是有章可循的……簡而言之一句話,這麼做簡直英明神武之極。
高務實做了大半年的太子伴讀,平時又經常與高拱談論這些事情,當然知道隆慶與其父嘉靖不同,這是個很務實的皇帝,但讓他隨意更改祖制卻很難,所以高務實才找出這些歷史來佐證自己這道奏疏並非擅改祖制,恰恰相反,這正是遵循祖制……
當然,這道奏疏與其說是要說服皇帝,其實更多的是要說服那些主戰派,給皇帝答應封貢創造條件、搶奪輿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