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元輔 第045章 諭德上疏(上)_頁2
發揮着巨大的功用。因此,驛站自然而然成為明朝官方信息傳播的主要途徑。
說完驛站的重要性以及太祖對驛站的高度重視,高務實筆鋒一轉,開始說當前的問題。
高務實疏文中言:「太祖制驛站諸制律,本皆得宜,然時過境遷,百制盡廢矣。」
然後他便開始例舉:如本朝驛道,站與站之間一般平均相隔六十至八十里,這是指望驛卒一天所走的路程,這樣既能保證迅速往返,又不會導致過度勞累而「馬垮人倒」。
還有,就是由於驛站傳遞的多為關係國家安全的文書,故驛卒在兵部管轄下工作,而驛傳管理條例也相應地載入《大明律》有關刑法的卷目中,以示驛站的重要及驛卒工作的特殊性。
雖然明律對信使延誤時日處罰甚嚴,但是因洪水阻塞或地址有誤而耽擱行程時,信使可免予或減輕處罰。同時,明律嚴禁官員濫用驛站,責罵、鞭笞驛卒。反之,驛卒如利用驛站牟取私利,要加倍受罰。
這些制度,既嚴格,也充分考慮到了合理性和可行性,非常得宜。然而根據高務實「前番回鄉,途徑數十驛,深入驛站,遍問諸吏,方知其情大謬。」
高務實不僅一個個舉例自己路過的驛站,有多少驛站年久失修,有多少驛站車馬不足,有多少驛站驛夫缺額,還特別指出,許多驛卒以公謀私,部分朝廷官員(實際上是絕大部分,高務實沒敢說而已)亂用、私用驛站行為屢禁不止,使驛站超負荷運轉,處於半癱瘓狀態。這又導致政情、軍情不能及時上達下傳,使朝廷的行政陷入惡性循環之中。
「驛路通,則國家強;驛路滯,則國家弱」,因此高務實在疏文中疾呼,郵驛系統的紊亂、無序、衰敗是嚴重違背了太祖祖訓之本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