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元輔 第281章 朝歸倭附(一)難在不征
去漢陽?漢陽肯定是要去的,不過現在手頭的事情還差一點點沒辦完,現在就去漢陽似乎還早了點。
如果要去漢陽,高務實認為應該在自己徹底收復朝鮮半島之後。屆時他將攬存亡繼絕之大功,挾完勝倭寇之神威,以天神降臨般的姿態駕臨漢陽。
到那時,無論他有什麼樣的決定,朝鮮朝廷上下都將無一人敢於質疑,無一人敢於違逆,真正達到那傳說中「口含天憲,言出法隨」般的尊崇與權威。
所以,現在還不能去;但是,也要儘快早些「能去」。
這麼說來,釜山之戰就應該加速,不能再拖了——哪怕放棄此前已經準備好的最穩妥方桉,改為戰損可能有所增加的強攻方桉也在所不惜。
畢竟戰爭是政治的延續,而不是相反。為了更加宏大的政治目的,戰爭手段需要實時調整,充分適配。
不過到了這一步,高務實就必須為另一件事提前準備先手了,那就是進攻日本本土。
高務實深知,以現在大明的實力,甚至不說大明朝廷,只說以海貿同盟的實力,進攻日本本土的最大問題就根本不在於仗怎麼打,而在於怎麼把這場仗打起來。
這裏頭的麻煩還是在於朱元章的那個「不征之國」,這是一個事關大明朝廷外交事務基本思想的大麻煩。
洪武朝是明代外交的奠基時期,明初人對於天下中國的認識,對於周邊乃至世界的認識,直接影響有明一代中外關係的產生和發展。
大明對外關係的發生和發展依託很多必要條件,其中重要的一點是蒙元帝國崩潰後國際格局面臨的大動盪、大改組和國際秩序的亟待重建。
一方面是歷史的連續,制度的承繼,另一方面也有明朝人自身的抉擇和發展,對後世的影響甚巨。
有明一代即便在原歷史上也有近300年,除永樂時征安南,於宣德時退出外,對外基本上沒有征伐之事。
這足以見得在洪武朝奠定的,以「不征」為特徵的明代對外關係,在中國歷史上史無前例,實際上標誌着古代中外關係出現了新的模式和特徵,更成為古代中外關係的一個轉折點。
洪武六年,《祖訓錄》修成。五月,太祖親作序言,提到「立為家法」的《祖訓錄》成編的過程:
「……至於開導後人,復為《祖訓錄》一編,立為家法,大書揭於西廡,朝夕觀覽,以求至當。首尾六年,凡七謄稿,至今方定,豈非難哉……
今令禮部刊印成書,以傳永久。凡我子孫,欽承朕命,無作聰明,亂我已成之法,一字不可改易。」
這裏的「首尾六年,凡七謄稿,至今方定」,說明其中的內容在明朝開國以後就已開始反覆斟酌的過程,歷時六年而確定,因此朱元章以「祖訓」要求子孫後世,從此不容有所更改。
也就是說至洪武六年,朱元章認為大明朝的外交思想完全趨於成熟,對外關係由此奠定,並刊印成書,以傳之永久——正如本書前文常常提到的,朱元章最大的問題就在於他似乎根本就不認為社會是發展的。
在這部《祖訓錄》首章《箴戒》中,有關外交的內容如下:
「凡海外夷國,如安南、占城、高麗、暹羅、琉求、西洋、東洋及南蠻諸小國,限山隔海,僻在一隅,得其地不足以供給,得其民不足以使令,若其自不揣量來撓我邊,則彼為不祥;彼既不為中國患,而我興兵輕伐,亦不祥也。
吾恐後世子孫倚中國富強,貪一時戰功,無故興兵,致傷人命,切記不可。但胡戎逼近中國西北,世為邊患,必選將練兵,時謹備之。」
外交思想有一個逐步形成的過程,在洪武六年刊印成書之前,太祖於洪武四年在奉天門公開宣佈有關外交的看法,可以視為其外交思想成型的最早時間。
洪武四年九月,太祖朱元章在奉天門召集臣僚,鄭重闡述了他所制定的對外政策總綱領:
「海外蠻夷之國,有為患於中國者,不可不討;不為中國患者,不可輒自興兵。古人有言,地廣非久安之計,民勞乃易亂之源……得其地不足以供給,得其民不足以使令,徒慕虛名,自弊中土,載諸史冊,為後世譏。
朕以諸蠻夷小國阻山越海,僻在一隅。彼不為中國患者,朕決不伐之。惟西北胡戎,世為中國患,不可不謹備之耳。卿等當記所言,知朕此意。」
明朝一般是在奉天門頒佈詔令,這裏的「臣僚」有可能包括外國的使節。重要的是,這是明太祖首次全面論述王朝對外政策,充分反映出明太祖本人現實的外交思想。
其實與後來刊印的《祖訓錄》比較,這裏多出的主要部分是古人言:「地廣非久安之計,民勞乃易亂之源」,說這明明人的思想也是古人思想的直接延續。
首先,他為王朝確定的對外政策是「有為患於中國者,不可不討」,顯示出維護國家安全的堅定立場。然而,對外政策的基調又是和平的:「不可輒自興兵」,這裏明確說明了興兵征討的標準,是「為患於中國者」。
其次,他引用古人之言,說明自己沒有擴張領土的野心,認為對外擴張不利於國家長治久安,更會因勞民導致禍亂萌生。「得其地不足以供給,得其民不足以使令」,而「徒慕虛名,自弊中土,載諸史冊,為後世譏」,則鮮明地表示出對於出征擴張行為的鄙視。
最後,太祖將對象一分為二,又一次提到對海外國家「彼不為中國患者,朕決不伐之」的基本方針。
但在宣佈對外政策的重要抉擇以後,他同時又表明西北的蒙古才是心腹之患,不能不謹慎防備。直接說明將元朝北去的殘餘勢力看作新王朝一大心病,將北部陸上作為王朝軍事防禦的重心。
到桑榆晚景時,太祖於洪武二十八年將進一步修訂完成的《皇明祖訓》刊佈於世,列於《祖訓首章》的對外關係,也就成為有明一代帝王的金科玉律,成為明朝子孫世代必須遵行的基本國策之一,以成憲的方式留存於世。
為了讓子孫後代明確世代不與交戰的國家,也就是明太祖所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