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不嫁英雄 第一百二十六章、六封信(二)
更新:10-22 00:44 作者:西林葳蕤 分類:玄幻小說
他抬頭,把臉上的淚猛地一抹,接着看下一封信。這回,他沒挑着看,對於程志的話,他並不懷疑,這是他的戰友,他的為人怎樣,他是清楚的,這種人命關天的大事,他是不會瞎說的。
這封是歷翠華寫的,信里無非是說他和歷天亮都瞎了眼,娶的媳婦一個比一個不省心。
一個不體諒老人,抓着點把柄不放。
一個攪家精,從她嫁進來就沒好事。
&弟,她肚子裏的孩子是你的,大姐也不能說,逼你和她離婚的話。可她這樣不負責任的走了,讓外人咋看咱媽?咋看咱家?你沒看,咱媽天天以淚洗面,後悔得不得了……你勸勸慧雅,她就是不想回寧縣,也隨她,可以後,逢年過年的,說啥也得讓她回來。要不然,咱家不得被旁人戳脊梁骨。就是她的名聲,也不會好聽啊,這和婆家鬧成這樣,那是啥好名聲?」
他看了只有呵呵。
再一封,是老姨寫的。老姨把自己知道的都寫上了,包括之前姚桂珍的事,埋怨他好心辦壞事,「……那種人你搭理她幹嘛?看看給慧雅惹出多少麻煩來?這回,她真的很危險。昏迷了三天才醒,幸好人沒事,孩子也命大,保住了。要不然,你得悔死。」
&姨給你寫這信,就是想讓你明白真相,別聽你媽和你姐的一面之詞。人家沒說把你們家掀個底朝天,沒說揍天亮兩口子一頓出氣,已經是大度了。你聽老姨的,這事,千萬別怪慧雅。就是以後,她想不通仍舊不和你們家來往,你也不要怪她。這孩子說了,你是歷家人,她不會攔着你盡孝,可是讓她出面,她是不乾的。就這事,老姨希望你想開,不要怪她。這孩子懂事,孝順,實在是被逼的沒辦法了。在醫院裏,你大姐那咄咄逼人的樣,你媽也不懂事,竟然還問人家是不是外面有人了?要不然咋非要離婚呢!」
&孩子不是要離婚。她的意思是,假如你不諒解她的舉動,非讓她像以前一樣,拿婆家當自家,那她寧願離婚……」
他的心疼的更厲害了,他就這麼不讓她信任,這種時候,還擔心自己會怪她的決定?他就是這麼不明事理的人嗎?
至於姚桂珍,他的眼裏閃過一絲陰霾,妻子的這筆債,他會好好的跟她討回來的。
他拆開最後一封信,這一封,是小妹歷翠霞寫來的。
小妹的信寫的很厚,她很為大嫂不平,可那面是她親生媽媽,她不滿卻沒辦法。只好給大哥寫信,就怕大哥看了母親和大姐的信,對大嫂不好。
她像是匯報一樣,把他走後,她嫂子的事都寫在上面了,「…嫂子做的飯很好吃,她很能幹,給我做好吃的,還給我做新衣服。」
&哥結婚,那個女人家竟然要那麼多彩禮,媽和大姐沒辦法了,就想讓嫂子把那一百先出了,還說是你答應的。嫂子沒答應,說是手裏沒錢,可媽還是讓她負責二哥的衣服。」
&來辦席那家又要燒雞,他們臉咋那麼大呢?嫂子天天辛苦的早起,就為了做些吃的去賣錢,說是孩子生下來用錢的地方多,她要出去上學更得用錢。他們也好意思提出來要每席有燒雞。可媽又答應了,真不知道,媽為什麼那麼喜歡那個女人。」歷翠霞自然不知道,那是因為她二嫂婚前懷孕了,對方家裏以這個為要脅,使得郭秀麗不得不答應他們的條件。
這種事,自然沒有人跟一個姑娘家說,而這些人寫信,也是怕被人截了信,沒人敢在信裏面說這事。
歷天明敏銳的察覺到這裏面有事,但他沒細想,如今,二弟的事離他太遠。眼下重要的,是妻子的事情。
&個女人竟然騙得二哥跟她一夥,幸好媽和老姨逼着他們把那一百塊錢掏出來了,他們才老實了幾天。媽一直不高興,身體也不好,都是讓他們氣的,我就搬回家去住了。只是和三哥每天中午去吃飯。」
「……媽那段時間覺得還是大嫂好,還特意去看了大嫂。我還跟大嫂說,讓她想辦法,省得那個女人天天賴在家裏,又懶又饞的,整天拿她的肚子說事。可大嫂沒答應,後來沒兩天就出了事,我想,幸虧大嫂沒答應,要我,我也不能答應啊!那個女人,簡直壞透了,可媽說什麼,大嫂跟家裏離心了,不能讓二嫂也能家裏離心,都是為了我們好,以後我們還得指望二哥二嫂等等……我看媽真是有點糊塗了,我好想大嫂。可她再也不會理我了,她都沒跟我說一聲就悄悄的離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