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吏 第113章 不可千日防賊
更新:09-10 07:08 作者:七月新番 分類:玄幻小說
日上三竿時,黑夫坐在樹下,劍橫於膝上,雖然那些刑徒都被兩人一組綁在樹上,由戍卒幫忙看着,但黑夫依然能感受到他們的躁動不安……
逃亡是會傳染的,在軍隊中,往往一個人做了逃兵,就會帶動整個什伍的人一齊奔逃。押送刑徒也一樣嗎,經常不出事則已,一旦有人逃脫,就會點燃其他人效仿的欲望,蜂擁竄走,攔都攔不住。
所以這時候,黑夫決不能腦袋一熱,親自去追那兩個逃走的人,說不定那二人是抓回來了,這裏的人卻全跑沒了……
他讓東門豹和利咸二人騎着自己的棗紅馬,順着地上的足跡追過去。那兩個刑徒磨斷了拴手腕的繩子,卸下木鉗,但腳上打了死結的麻繩卻來不及解開,二人三足,跑不了多遠。
而黑夫自己,則留在原地鎮場子,他吩咐小陶端着弩,爬到樹上坐着居高臨下,眼睛都不眨一下地盯着剩下的刑徒。季嬰則去埋鍋造飯,讓戍卒們吃飽。
過了一會,飯羹熟了,季嬰給黑夫端了一碗過來,他和東門豹值夜走失了刑徒,此刻十分慚愧,在黑夫面前愧疚地說道:「都怪我不甚警惕,讓刑徒逃走。還有,若是當初我不選這條路,或許就不會出事……」
在臨出發之前,黑夫和亭中眾人商議過,這次公差,他們有兩條路可以選擇:其一是從安陸縣北上,到隨縣、唐縣,再穿過銅柏山,進入南陽郡地界,這條路距離方城縣六百五十里。
第二條道則更遠一些,從安陸縣西行,抵達新市縣,再穿過眼前這片丘陵樹林,到達鄀縣、鄢縣,北上到達南陽郡的新野、宛城,再到方城縣,一共八百里。
季嬰是郵人,作為唯一一個出過安陸縣的人,黑夫讓他來選路線。
季嬰說第一條路雖然更近,但唐、隨二縣是二十多年前才打下來的,被稱之為「新地」,治安不太好,常有盜賊出沒。而且銅柏山地區山多林密,一個不注意就會出事,所以還是走西線更好些。雖然要多走幾天,但一路上都是城鎮、亭舍,安全有保障,唯一有危險的,就是新市縣與鄀縣之間這片人煙罕至的林子了。
不曾想,果然還是在這裏出了事。
黑夫也沒有太過責怪季嬰,連續走了幾天,大家都很疲乏,一時走神實屬難免。
「路是吾等一起選的,說不定走了北線,逃走的人還更多,我相信阿豹和利咸,能將亡人擒回來!」
他和利咸、東門豹二人約好了,若是天黑前沒有找到人,他們就必須回來……
如今才是正午,還有幾個時辰好等。
黑夫知道,自己不能表現得太過緊張,於是吃完飯後,便故作輕鬆,讓季嬰找水磨墨,他則取出筆和一面空白簡牘,在上面寫起字來……
他寫的是「亡人簡」,亭長有責任記下逃跑者的特徵:「亡者曰繚,因盜竊罪耐為城旦,年可二十五歲,身長可六尺八寸,面赤色,多發,無須,衣褐色絡袍一,白色單衣一,負米一石……」
此外還有與繚一起跑掉的盜墓賊,也得記述下來。若是黑夫今日內無法將他們抓回來,就只能在下一個亭舍,將這份文書交給本地亭長。請當地的民警同志發佈通緝令,按照逃亡刑徒的體貌特徵,代為抓捕——在湖陽亭做亭長時,黑夫也接手過一次類似的活。
一旦他交出亡人簡,就相當於承認自己放跑了刑徒,不管事後逃亡者是否被擒獲,黑夫都要受責。每跑一人,他就要被罰款二甲,相當於兩千多錢。但若是不交,到了地方一清點人數,要受的責罰更重。
所以押送徭役,真的是一樁吃力不討好的苦差事,難怪左尉指定黑夫來做這事。
當然,秦律也沒有將人一棍子打死,「將司人而亡,能自捕及親所知為捕,除無罪……」這意思是,若是黑夫自己,或他的親友能留下來,和當地片警一起抓獲逃亡者,就可以算他無罪!
未雨綢繆寫完「亡人簡」後,黑夫記起這茬來,便想道:「十多年後,劉邦也面臨與我同樣的抉擇吧,他或許是因為一路跑的人太多,就算發動全沛縣的夥伴兄弟,也沒辦法將這些人一一抓回來,所以才選擇了落草為寇。」
但劉邦的選擇,黑夫可學不來。
且不說現在是秦國一統天下大勢所趨的年頭,始皇帝正值壯年,還能活十多載,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