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戰庚子 第十九章買人
更新:10-23 14:58 作者:都亭節士 分類:玄幻小說
1900年2月3日余顯迎來了一段清閒時光。衙門還沒開衙自然找不到捕頭劉坤詰問情報不准之罪,袁世凱把新建陸軍當做立身之本,為籠絡軍心除了庚子年大年初一工程營大破黑龍寨後,全部新建陸軍也跟着官府一直放假到元宵。
余顯也沒閒着,趁着春節假期,余顯決定在我朝買幾個npc,余顯手下一台車床,一台縫紉機,一套造槍設備,一台軋制彈頭機器,可余顯雙手難敵四手,只有全部設備開動才能獲得最大利益,當然軋制彈頭機器暫時下準備用,等湊夠子彈生產線再說,但是余顯過年後購買黑龍寨土地還得建設黑龍寨根據地也需要人手管理,所以余顯現在需要幾個npc工匠和管家。余顯想清楚了需要什麼後就穿着軍裝直奔人市去也。
在中國古代,人**易的成因和社會背景相當複雜,既有合法的,也有非法的,人口買賣也有「自賣」「和賣」「略賣」「掠賣」等多種不同的交易方式。以是否回贖來說,則有「活賣」與「絕賣」兩種之分。活賣,即典賣,只賣使用權,而保留回贖權,如古代常見的「典妻」;絕賣,就是永遠賣出,不得贖回。在古代,絕**活賣更普遍。在上古三代時的周代,專門負責人**易的官員被稱為「質人」。《周禮·地官》稱,「質人掌成市之貨賄、人民、牛馬、兵器、車輦、珍異。」意思是說,質人負責市場裏貨物、人口、牛馬、兵器、車輦和奇珍異寶的買賣。成交後開發票(質劑),作為憑證。
西漢時期,漢高祖劉邦曾一度提倡和鼓勵民間「賣兒賣女」,並視之為救荒的手段。《漢書·食貨志》記載,漢初,有一年鬧******,一石米能賣五千錢,非常貴,災民中餓死了一半,以致出現「人相食」的人間慘劇。為此,劉邦下令民間賣孩子,以換取活命的糧食,此即所謂「高祖乃令民得賣子,就食蜀漢。」
東晉時,官府還從人**易中收稅。《隋書·食貨志》記載:「晉自過江,凡貨賣奴婢馬牛田宅,有文卷,率錢一萬,輸估四百入官,賣者三百,買者一百。無文卷者,隨物所堪,亦百分收四,名為散估。」從東晉的人**易規則來看,販賣人口、牛馬、田宅,有文書契據的,每l萬錢一律交400錢給官府,其中賣方負擔300錢,買方負擔100錢;無文書契據的,隨物所值,也收取4%,稱為「散估」。
濟南此時的人市,是在一條巷子裏,也叫里弄,是一個比較小的街道。
一進來,就能知道這是賣人的地方,因為街道兩邊有不少擺攤的人,這些擺攤的無一例外沒有貨物,只是有一張白布鋪在地上,上面寫滿了字,跟後世那些擺攤扮可憐求路費的騙子差不多,當然,既然是要賣身,那這些擺攤的人打扮的倒還不錯,至少全身上下收拾的很乾淨,跟乞丐完全不同。
余顯剛看了沒一會兒,就過來一個身穿黑衣,大概三十來歲的男子,這男子先是笑眯眯的拱手,然後就開始問來意,等余顯說了是想買幾個下人之後,就開始毛遂自薦。
原來,這傢伙是這裏的一個幫閒,平時專門為人口買賣服務的中間人,類似牙人,但卻沒有牙人的正當,嚴格的說,他其實是一名幫派人員。
不管怎麼說,人口買賣也不是個正經行當,所以官府不可能直接插手,必然要委託地方上的幫派,比如在這青浦縣的這個人市里,就是龍游幫在幫辦。
在這個時代看,這種幫派人員的存在是很有必要的,雖然他們必然會在人口買賣的行當里抽成,但從服務的角度來說,他們的存在還是很有好處的。
比如對那些來賣身的人來說,這些人會幫你提供攤位以及保護,如果你不認字,他們還會幫你寫廣告,也就是那些自我介紹。
對來買人的人來說,這些人會提供諮詢服務,也就是問明白你想要買什麼樣的人,然後直接就幫你找到這樣的人,等交易完成後,還會幫你寫賣身契以及幫辦官府蓋印的事兒,省去你的時間跟精力。
至於他們的抽頭,也是在所有買賣完成後,再按照交易數額抽取一定比例的佣金,一般是十分之一,價格上倒也公道。
但是,如果你覺得十分之一的抽頭太多,不想找他們服務,那情況就不同了,因為你會發現你在這裏寸步難行,除非你背景極其深厚,否則你根本就無法在這裏買到人。
明白這些後,余顯也不想麻煩,就乾脆說出了自己的